高雄市一名郭姓員警中午在中正及正言路口處理一起車禍,沒想到突然被肇事車主用身體頂撞,警方口頭告誡不聽,最後只好以優勢警力將他壓制在地上,而他攻擊警方的理由,居然只是不滿警方要登記他車上其他乘客身分,現在除了車禍肇事責任,還多了一條妨礙公務罪被移送法辦。
正在處理車禍的員警,突然被對方推了一把,雖然開口警告,對方仍然不聽,其他員警只好一擁而上,要將他制伏,雙方在大馬路邊扭打成一團。
目擊民眾:「在那個了啦,在拉扯了。」
過了好幾分鐘,才終於將這名王姓駕駛壓制在地,沒想到理由只因為他不滿警方要看坐在他副駕駛座友人的證件。
高市福德所所長吳進樹:「王姓駕駛他不滿說,為什麼他的乘客還需要索閱證件,所以他就用肢體的動作,來碰觸我們執勤的同仁。」
目擊民眾:「這部,喔喔!撞到了,撞到了!」
時間回到衝突的幾分鐘前,當時中午十二點多,一輛白色小客車,來到高雄市正言跟中正路口,疑似燈號轉變緊急煞車,沒想到後方另外一輛白色小客車,安全距離不夠撞了上去,而後方車輛走下這名,黑衣男子就是肇事車主,他跟對方講沒幾句話,最後決定由警方處理,沒想到警方到場公親變事主,遭到對方用身體衝撞。
執勤員警:「妨礙公務又怎樣,妨礙公務又怎樣,就開始朝我的胸口頂撞過來碰撞。」
被衝撞的就是這名郭姓員警,還好檢查後沒有受傷,但這名肇事車主衝動的後果,除了得負起這場車禍的肇事責任,並賠償對方損失,還多了一條妨礙公務被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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