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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宅當陵寢!翁大銘父驟逝 遺體38年不下葬


發佈時間:2015/09/03 14:16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6/29 09:35

華隆集團創辦人翁大銘的父親翁明昌,38年前過世後,棺木一直存放在翁家陽明山豪宅,至今沒有下葬,翁明昌大房妻子翁張妙貞4年前過世,妻舅張顯良將棺柩同樣放在豪宅內,但因豪宅先前已移轉至集團國華人壽名下,國華經營失利被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後,提告要求移走大房棺柩,但高院日前認定,國華早年同意無償借屋給翁家,判翁家免移靈。


荒煙蔓草、高牆圍繞,白色洋房門窗緊閉,位於陽明山上的獨棟花園豪宅1971年完工,一坪要價6、70萬,月租金也有20萬,屋主卻任其逐漸荒蕪,因為房子停放的是前任屋主華隆集團創辦人的屍體。

豪宅鄰居:「以前是住翁明昌的老婆,現在翁明昌的遺體放在這裡,以前都有在星期五的時候來祭拜。」

鄰居轉述,過去股市名人翁大銘一家時常進出陽明山豪宅,他的父親華隆集團創辦人翁明昌,當年叱咋商場,1977年驟然離世,但希望落葉歸根,遺體沒在台灣下葬,模仿兩蔣陵寢,放在豪宅已經38年;元配翁張妙貞5年前也過世,遺體也停放在建築物陪伴丈夫。

豪宅連同3百坪土地,市價將近2億,原本登記在國華人壽名下,一度法拍卻流標,後來交由保險安定基金接管,2012年清查資產發現遺體,提告要求撤離棺木,但高院二審認定國華早年同意無償借屋,判決不用遷離。

法醫高大成:「大概是從主動脈把血放掉,另一邊灌福馬林進去,大概放一百年也沒關係。」

法醫解釋,使用福馬林防腐就能保存遺體,台北市殯葬處表示,遺體於死亡日起30天內就必須埋葬或火化,特殊情形可申請展延,違規者可依社維法開罰,最高6千元,兩具遺體的後代目前仍沒有安排下葬,現任屋主保險安定基金強調會再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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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翁明昌#國華人壽#下葬#陽明山#豪宅#遺體#移靈#棺木#棺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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