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貨車加裝車燈,後方駕駛看了好不舒服,民眾開車從五股工業區往疏洪道,停在路邊等紅綠燈時,覺得前方的光線非常刺眼,原來一名貨車司機在車牌旁加裝2個紅色燈泡,車燈不斷閃爍,讓跟在後頭的開車駕駛都快張不開眼睛,警方表示,像這種改裝已經違法最高可罰1800元,民眾拍下影片也可以跟監理機關檢舉。
車輛開在五股工業區,駕駛很難不注意到前方這輛大貨車,只看見貨車車牌的兩邊各加裝了一個紅色燈泡,行駛在往疏洪道的方向,就算不是踩煞車,加裝的車燈一直閃個不停,後方駕駛為了注意車前狀況,不得不往前看,但光線非常刺眼,眼睛都快睜不開!
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新竹,吊車的後車尾裝了2個白色燈泡,夜間行駛在馬路上,看得也讓人很不舒服,車燈爆亮其實可以開罰。
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楊信毅:「變更規格,如果我們沒辦法確認就移給(監理站)他們去檢驗,那如果是燈色跟位置,明顯可以看得出來可以舉證,這個警察就可以開(罰單)。」
警方表示,像這類改裝如果是頭燈,最高可以開罰9600百元,其他位置加裝燈泡最少開罰900。
去年12月凌晨2點多,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開著價值近400萬元的賓士,從新莊往板橋方向準備上大漢橋,疑似因為後方的頭燈太亮,導致他的眼睛一下子看不清楚前方道路,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分隔島,400萬的轎車卡在車道中間,左後輪嚴重受損。
員警說,車輛換燈還是有相關規定,民眾行車記錄器拍下的影片,都可以直接跟監理機關或者警方檢舉,改裝車主要不是得回監理站驗車,就是會吃上罰單,駕駛可別僥倖,亮了別人自己挨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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