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幫妻頂罪認海洛因 「持有」變「運輸」恐判無期

記者 李學維 報導
發佈時間:2015/08/19 17:12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6/29 09:35

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,這個月10日凌晨,在萬華龍山寺閒晃遭警方攔查,因為她有毒品前科,便詢問女子是否又攜帶毒品,女子坦承把海洛因藏在胸前,還心不甘情不願的敲著牆壁,這時她的先生突然衝出來頂罪,但警察告訴他,頂罪的話妻子的罪名就會從持有一級毒品,可能變成運輸,最重可處死刑到無期徒刑並無法讓妻子脫罪,這才取消念頭。

凌晨一點多,巡邏員警經過台北市萬華龍山寺,這名女子,慌慌張張,像是在躲警察,員警上前盤查,發現她有多項毒品前科。

楊姓女子vs.員警:「小姐,有或沒有就好,有沒有攜帶違禁品,有啊,什麼違禁品,毒品,什麼毒品?一、二級,放哪裡?身上啊。」

女子坦承把毒品藏在胸口,員警請她旁邊去取出,但她心不甘情不願,一邊用手猛敲牆壁,沒多久,楊姓女子的先生,突然衝過來,跟警察表明海洛因毒品不是老婆的。

楊姓女子vs.先生:「這是我的啦,你不要亂講話啦,你根本就不知道。」

楊姓女子先生vs.員警:「這樣的話如果說是你的話,那她就幫你運毒喔,稍微注意一下喔,言詞注意一下喔。」

員警對先生曉以大義,告訴他如果頂罪的話,妻子攜帶海洛因涉及運輸一級毒品,可以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還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,如果只是持有判刑3年以下或罰金,坦承施用則是5年以下徒刑,運輸毒品罪更重也難怪女子怪先生不要亂說話,因為這一頂罪事情沒解決反而夫妻倆得關更久。

#龍山寺#攔查#毒品#持有#海洛因#頂罪#運輸#死刑#無期徒刑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0814

0.0434

0.12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