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槍的朱姓員警,進入警職才3年,特考班畢業的他,非常憧憬擔任警察工作,去年特地回警專進修,在長官眼中是認真的員警;當時,2人一組,抵達現場處理案件,按規定原本是1人查察身分、另一人負責警戒,但被民眾拿刀追趕,2人就跑散了,因此朱姓員警才會獨自近距離面對拿刀的民眾,慌亂中扣下扳機。
看到鏡頭就閃,開槍擊斃人的員警朱世凱,換上便服,低調回到靈堂,向死者家屬致意,但家屬心情哪這麼快平復?
檢察官重回現場,首先要釐清的就是員警的用槍時機,按照慣例,員警獲報抵達混亂現場,會先要求當事人拿出證件,確認身分;如果不從,可以依照妨礙公務,直接把人上銬帶回派出所,當事人企圖鬧事,警察才會適時反擊壓制。
當時狀況是林姓男子拿刀近距離追上警察,並且疑似有揮舞,另一名,有22年資歷的吳姓員警,早就跑不見,讓朱姓員警獨自面對威脅,才緊張開槍,2槍打在林姓男子身上,適不適當,檢察官很保守。
承辦檢察官:「到底用槍時機是怎樣,是我們釐清重點,其實,根據警察用槍條例,林姓男子持刀揮舞,近距離威脅到員警生命安全,而且員警也已經告誡民眾請他放下武器,民眾不從,的確符合用槍時機。」
有爭議的是,有沒有必要連開5槍?其實開槍的員警朱世凱,特考班進入警職,96年開始服勤,去年還回警專進修,對於當警察非常嚮往,但經驗不足,當時只想拔腿快跑,不排除是一時緊張,才開了5槍,朱世凱開槍傷人,看得出來萬分懊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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