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梧棲一名國小女童,去年底在學校接力賽跑摔倒,導致腦部缺氧失智,左腿截肢,女童父親出面指控,女兒是因為踢到操場旁的水溝蓋,才會跌倒受傷,但教育部為校園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,最高200萬元,卻遲遲不理賠;對此,保險公司表示,事故發生原因,校方和家長的說詞不一,全案交由司法來解決。
12歲女童躺在家裡床上,她左腿截肢,右腳掌壞死,陳爸爸心疼得幫寶貝女兒按摩右腳,天天做復健,實在不忍原本好好的女兒,一場意外,腦部缺氧失智,有語言障礙,現在連叫聲爸爸都很吃力。女童爸爸:「會講讓爸爸聽。」女童:「爸爸。」
去年11月,女童在學校接力賽跑,不小心摔倒,頭部撞擊水溝蓋,導致昏迷,送醫後使用葉克膜,造成血液循環不佳,左腿得截肢,陳爸爸出面指控,教育部統一幫各校投保的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最高可理賠200萬元,保險公司拖了7個月,遲遲不肯理賠。
女童爸爸:「問他(保險公司)也都模稜兩可,都給你含糊說,這個是要有責任,學校啦!」
陳爸爸的說法,女兒是因為踢到操場旁的水溝蓋,才會跌倒受傷,校方則說女童是接棒後跌倒,並不是踢到水溝蓋才跌倒,相關資料已送交保險公司,賠不賠不是學校能決定的,至於保險公司堅持走法律途徑。
保險公司人員:「公共意外責任險的理賠,是他在那個地方發生,而且這個管理者是有疏失,他必須得要付法律上的責任。」
事故原因,校方和家長說詞不一,已進入司法階段,保險公司表示,如果法院判定校方過失就會理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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