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前,后豐大橋在辛樂克颱風斷裂,造成3車6人墜橋溺斃失蹤,檢方查出,台中工務段2名值班公務人員,在水位到達紅色警戒時,沒有及時通報,晚1個小時封橋,才會釀成不幸,2名公務員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,台中地院法官認為,2人在值班中去加油和買便當,是「人情之常」,判決無罪。
2008年9月,辛樂克颱風來襲,狂風暴雨造成后豐大橋斷裂,6人連人帶車掉進大甲溪死亡,檢察官調查發現,當時負責輪值看守橋樑安全的,公路局台中工務段2名值班人員,擅離職守,在水位到達紅色警戒時,沒有及時通報,延遲1個小時封橋,才會釀成遺憾,檢方將2名公務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。
死者陳羿涵媽媽(2010.6.16):「大家憑良心來講,他們捫心自問,真的是他們失職。」
公務員廖大森親友(2010.6.16):「很不合理,他們也是善盡義務啊。」
事發當時,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的水位自動回報儀紀錄,在下午5點45分時,水位已經達紅色警戒線,但2名交通部台中工務段值班人員,直到6點49分才通報,關鍵的這1個多小時,檢方調查發現,2人是去加油、買便當,吃飯時間暫時離開去買便當,發生事故了,算不算擅離職守?
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三元:「在外出購買便當之後,他們還是有實地的電話,打給辦公室,做水位的狀況,跟橋面狀況的回報。」
法官認為,2名公務員離開之前持續通報水位,直到傍晚用餐時間,為了買便當短暫離開,是「人情之常」,后豐大橋在2人離開這段時間突然斷橋,屬於「無法抗力的天災」,判決兩人無罪。
但檢方認為,兩人「守橋有責」,無法接受法官見解,將提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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