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10月在高雄左營一棟大樓發生電梯暴衝意外,釀成3歲兒子活活被夾死,媽媽為了救他也失足摔死的悲劇,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電梯公司的李姓維修員,經過一年多的審理,承審法官認為電梯管理辦法沒有規範零件的使用年限,判定被告無罪,這讓痛失妻兒的張先生痛斥不可思議,表示即使散盡家財也要上訴到底,給妻兒一個交代!
死者丈夫張先生:「我會坐在這裡跟她們講話,以前我是…我是會拿照片起來這樣子親吻她們。」
住家大樓電梯害死妻兒,事隔一年多,張先生每天還是捧著遺照思念他們,當時電梯公司維修員,被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,而地院判決出爐卻是無罪,張先生痛斥恐龍法官。死者丈夫張先生:「等了一年半的結果居然是這樣,哼!不可思議啊!」
電梯鑑定報告指出,是煞車繼電器短路導致電梯煞車失靈,造成3歲張小弟一腳踏進電梯瞬間,車廂往上暴衝,人被活活夾死,而張太太為了救兒子,也失足摔落地下2樓死亡,負責維修保養的大裕電梯李姓維修員,明明知道電梯已經使用超過14年,零件可能老舊故障,卻沒建議大樓更換。
但承審法官認定,電梯使用管理辦法沒有規範零件的使用年限,因此判決維修員沒有告知義務,無罪!大裕電梯公司將鐵門拉下,無法得知業者對判決的看法。死者丈夫張先生:「一定是要告到底,我沒有辦法對我的妻子兒子交代。」
搭乘住家電梯枉死,只能自認倒楣嗎?失去摯愛的張先生,堅定表明即使散盡家財,也要上訴到底,不只是要告慰妻兒在天之靈,也希望喚起政府單位重視電梯安全,不要讓悲劇再度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