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豐原區「東陽小鎮」因為22年前地政人員蓋錯章,把農地蓋成建築用地,建商蓋房子後被撤照申請國賠1.7億到手,結果明知違法卻沒拆除還將32戶繼續出租,一年賺300萬租金,台中市政府表示將開出裁罰單,至於會不會強制拆除,要等所有的承租戶都搬遷安置後才會動手。
32間房子都沒有使用執照,現在還有不少人承租一戶租金8千大多是低收入戶,市政府要處理必須先解決人的問題。
台中市都發局長王俊傑:「會住在哪裡大概比較弱勢一點,因為已經遠離豐原區,所以我們對這塊對市民還是要照顧,因為這是他們權益的部分。」
台中豐原這片土地因為22年前地政事務所人員蓋錯章,把山坡保育的農牧用地蓋章蓋成建築用地,建商開心蓋房子,但之後被發現後撤照建商因此提出國賠,求償1億7千萬到手,但建商明知違法拿了國賠不但沒拆屋,還繼續租人賺租金1年獲利3百萬。
台中市地政局長張治祥:「發裁罰書,通知他拆除,回復農作使用而且會罰款。」
對於建商租屋,地政局將裁罰6萬起跳,房子拆不拆都發局說違法占地勢必要拆,如果建商不自己動手市府就會強制拆除,只是裡面租屋戶多,所以會先協助住戶搬遷搬遷費用和補償,應該由收了多年租金的建設公司出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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