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應充日前更裁3億元交保,不但可以回家住帝寶,還能每個月領4萬2的利息,彰化地方法院再提抗告,台中高分院二度裁定,認為魏應充還是有逃亡串證的「或然率」存在,因此撤銷交保,等於是得再開第2次延押庭,對此 律師表示,高分院二度撤銷的理由就跟第一次雷同,高分院不能因為輿論壓力,就認定魏應充會逃亡,一再駁回法院裁定,恐怕也會讓彰化地院,失去公信力
前頂新董事長 魏應充(2015.2/3):「謝謝,後面有門喔,小心,小心。」
走出地方法院,神情不再緊繃,魏應充延押庭,合議庭裁定改為3億元交保,不但能繼續住帝寶,按照台銀活期存款利率,每個月平均還能領4萬2的利息,原本以為可以安穩地渡過農曆年,但現在恐怕有變數。
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錫麟:「他的具保停止羈押還有再考量的空間。」
高分院二度裁定撤銷魏應充交保,認為整個案件犯罪情節重大,基於人性都有脫免刑責、不甘受罰,逃亡滅證的或然率還存在,另外還有許多證人專家還沒詰問,仍有勾串證人和共犯的疑慮,因此第二度裁定。
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:「那這2點原因跟上次都一樣啊,不接受(判刑)執行這是人性,然後這都有或然率,那是不是所有案件重的刑案通通都要羈押嗎。」
從1月底彰化地方法院裁定1億元交保後,檢方立刻提出抗告,2月3日延押庭,審判長吳永梁解釋魏應充有羈押的原因,但沒有羈押的必要性,加上逃亡串證的可能性降低,考量到魏應充的財力,交保金從1億增加到3億元
魏家人在短短1小時內,就準備好2億現金辦好手續,但2月6日檢方再提抗告,高分院第二度撤銷,等於是2個合議庭,6個高院法官,都認為魏應充不應該交保。
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:「法官你不能跟一般的社會大眾一樣,用揣測的方式來論斷這個案子到底該不該羈押。」
檢方二度抗告成功,魏應充還得再開一次延押庭,檢方律師將再次當庭攻防,能否成功說服法官收押,也將決定魏應充到底能住帝寶還是得重回看守所度過農曆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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