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爆餿水油風暴的高雄強冠公司,去年7月因為排放廢水被環保局勒令停工後,事隔一個多月卻偷偷復工,再度遭稽查送辦。而高雄地檢署現在,依照違反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將強冠負責人葉文祥起訴,最高可判一年有期徒刑,或罰100萬!
強冠廠區的鍋爐還在運作,機器不斷的冒著蒸氣白煙,但是去年7月,強冠就因為排放廢水,被勒令停工,但是卻在8月多被環保局稽查到偷偷復工。
環保局稽查人員:「半成品跟成品需要做個冷卻保溫,做液化不會讓整個凝固。」
當時檢方已經在調查強冠的餿水油事件,多次到廠區內去稽查,7月被勒令停工,事隔1個多月偷偷復工,隨後9月就爆出餿水油事件,看看去年強冠老董葉文祥,為了餿水油向社會大眾道歉,當眾下跪,還生喝自家的油品表示清白,但其實早在1個月前,他根本就無視公權力。
雄檢襄閱檢察官黃元冠:「負責人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拘役或者是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,100萬元以下的罰金。」
強冠老董葉文祥不理停工命令,偷復工的行為,去年8月被抓包之後,環保局一共去了6次,現在被檢方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提起公訴,強冠公司不知悔改的行為,實在難得到大眾的諒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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