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高檔援交妹? 劉喬安控遭設局告妨害秘密


發佈時間:2014/12/17 13:08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

太陽花女王劉喬安,遭壹周刊披露是高檔援交妹,劉喬安公開回擊,控週刊設局,妨害秘密,揚言告到底!


上週三,壹周刊以封面故事搭配影音,報導劉喬安去飯店援交遭砍價,十萬變兩萬,畫面經過剪接,只看得到劉喬安一個人,但網路上另外流傳完整版本,看得到香港男子在房間裡走來走去,接洽女子開門,劉喬安才走進來,劉喬安指控,這兩個人都是週刊的資深記者,共同設局。

法界人士表示,在他人不知情的狀況下架攝影機拍攝,的確構成妨害秘密,周刊必須證明,當初並非無故偷拍,是合法取得影片,之後散播才構成無罪。

太陽花女王劉喬安:「抱歉,我因為塞車遲到了。」

上個星期三,壹週刊以封面故事搭配影音,公開披露太陽花學運女王劉喬安是高檔援交妹,事隔一週,劉喬安在臉書公開回擊,指控周刊設局妨害秘密,揚言這次告到底。

周刊公布的影音,明顯經過剪接,全程只看得到劉喬安在說話,卻看不到和她對話的人是誰,但網路上卻流出另外一份完整版,一開頭看得到香港男子在房間裡走來走去,接洽人開門劉喬安才跟著走進來,畫面曝光劉喬安說,這兩個人都是週刊的資深記者,共同設局,自己是被設計的。

律師簡洵:「包括引導進來的這個人,還有進來房間之後,要求去坐到這個攝影鏡頭相關位置,這些人可以發現說,他們其實一連串是,共同設局劉喬安的情形。」

律師李岳洋:「所謂的妨害秘密,是無故竊錄他人隱私的行為,那所謂的無故就是沒有正當理由,那在這個案子裡面這個香港人,他有可能是在從事性交易時,為了保護自己。」

也就是說,劉喬安認為隱私被侵犯,提告,周刊必須證明當初架攝影機並非無故偷拍,是合法取得影片,之後散播才構成無罪。

由於周刊用影片指控劉喬安援交,但當天劉喬安援交不成,不構成犯罪,頂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,最高罰六千元。

但要是劉喬安提告成功,法院認定週刊當初拍攝,是不正當的手法,公開他人身體及私下行為,就是妨害秘密,刑法最重三年,由於周刊露出的影片,並非完整檔案,壹週刊針對劉喬安影片外流,已經報警,一篇調查報導掀出設局風波,太陽花女王和周刊對簿公堂。




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

👉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

👉討論度爆表!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

👉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


◤EF海外遊留學專家◢

👉最後倒數! 暑假海外遊學團/營隊即將截止

👉半年就可以「微留學」 6萬元折扣等你來!

👉給自己遊學假期吧!提升語言及國際觀趁現在


#劉喬安#援交妹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070

0.1195

0.22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