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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令須親辦!女遭砍住院 友代申請碰壁


發佈時間:2014/12/06 12:25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

恐怖情人陳躍文,埋伏狂砍前女友七刀,林家親友想替受傷的女方申請保護令,卻一度碰壁!上個月29日,38歲的陳姓嫌犯跑到分手的林姓前女友家樓下,不斷傳line、持續守候,糾纏兩個多小時,最後持刀犯案,涉嫌殺人未遂,最後卻以10萬元交保,林小姐親友心生恐懼,想申請保護令跑一趟派出所,警方卻告知,當事人本人才能申請,足足拖了5天,案件被媒體曝光,警方當晚跑到醫院緊急幫忙申請,隔一天保護令就生效,4小時的程序足足拖了5天!


被埋伏的前男友狂砍七刀,林小姐重傷送醫,開刀切除10公分大腸,保住一命,碰上恐怖情人危害性命,事發親友想申請保護令,卻一度碰壁。被害人親友 張小姐:「他們(警方)原本都是忽視阿!沒有人理我們,直到新聞報出來,派出所的警察打給我說,你們要申請保護令是嗎?那我現在過去幫妳們做保護令,我說你不是說不行嗎?」

因為當事人重傷開刀,親友想代為申請,跑一趟派出所卻撲空,也就是說,住院期間林小姐安危沒有任何保障。

上個月29日事發,被害人當天已經昏迷, 隔天室友張小姐帶著鄰家15歲的女兒,跑到派出所枯等5小時,警方告知,當事人本人才能申請,足足拖了5天,案件被媒體曝光,警方當晚跑到醫院緊急申請,隔一天保護令就生效,

其實依法,家庭成員包括同居過的男女朋友,只要當事人自認,精神上被騷擾或身體有可能遭侵害,事發前自我蒐證,都能申請緊急保護令,4小時就能生效。律師 李岳洋:「(緊急保護令)不用所謂,證據到非常明顯,就可以申請到,因為它是一個緊急的狀態。」

目前林小姐和女兒,已經拿到緊急保護令,警方也替室友張小姐,申請暫時保護令,要等法院裁定,需要1到2作業時間,但現在林小姐受重傷,小孩肢體障礙,心靈又受創,一家生活已經陷入困境。







#保護令#情殺#砍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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