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年前,嘉義縣有一名男子,因為疑似車禍肇逃被吊銷駕照,終身禁考駕照,但事後地檢署還他清白,判定他不起訴處分,不過,監理站不知情,拒絕男子再考駕照,這場烏龍一拖竟然經過10年,現在這名男子控訴,沒有駕照讓他無法謀生,現在要提出國賠。
有民眾以為自己駕照被吊銷,終身禁考,結果竟然是行政機關搞烏龍,民國93年,一名陳姓男子開車不慎擦撞機車,被檢舉車禍肇逃,吊銷駕照,終身禁考,後來檢方發現,男子真的不知道出車禍,判決不起訴處分。
但事後監理站沒有收到處分通知,靠開車維生的陳先生,10年都沒再拿到駕照,現在決定要追究責任。陳姓男子:「筆錄調出來,刑事和民事我都沒有責任。」
但地檢署表示,因為當事人居無定所,所以沒有收到起訴書,而檢方也沒有義務把處分書的副本送到監理站。
嘉義地檢署:「請當事人在發現之後,主動向本署或相關的行政裁罰機關,要求補發相關的處分書。」
而監理站人員也十分無奈,的確沒有收到地檢署的通知,他們只能照著規定處理。陳姓男子:「因為沒有駕照,也沒辦法再買車,也沒辦法去外面再做小生意,我就去幫人洗碗。」
10年來因為不能考照,喪失謀生能力,只能打零工維生,男子控訴自己被搞到家破人亡,現在要提出國賠,討回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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