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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獨家〉潛屋竊個資?躲衣櫥男「勾勾纏」 女焦慮看病

記者 韓上棆 / 攝影 翁士杰 王興堂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4/10/10 20:05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為了避風頭,黃小姐先後跑到澳洲、美國,卻還是躲不過前男友的糾纏,她說,由於對方曾私闖她家,並且打開電腦,可能因為這樣,才掌握她的行事曆,由於日前北市發生幼教老師遭前男友殺害,自己也擔心成為受害者,將辭去工作,和父母到美國住,由於黃小姐沒和前男友同居,也沒有曾被暴力對待,員警只能派人保護,退回她保護令的申請。

剛搭飛機回台,又被前男友開車跟蹤,經營部落格的黃小姐,就怕自己也像北市林姓幼教老師一樣,慘遭前男友殺害,壓力大到要看醫生。

黃小姐:「我朋友傳那個新聞給我看的時候,我馬上就哭了,因為我就覺得,如果我那天沒有人陪我回家,也許我也跟她一樣。」

啜泣、顫抖,穿著藍色上衣,短牛仔褲的黃小姐,掩飾不了內心有多害怕,這樣的壓力,連醫生也證明有焦慮恐慌、睡眠障礙,必須吃藥控制,黃小姐說,之前,前男友趁她不在家時,偷偷跑進衣櫥,為了躲避,她還刻意先到澳洲,再去美國,如今,對方還是緊追不捨,氣得計畫搬家,打算移民,怎麼行蹤會被男方掌握,她懷疑男子曾打開家裡電腦,抄下班機和旅遊資料,或者隨時看她的部落格,才會這麼清楚知道自己的每個行程。

黃小姐:「所以我一直都還滿害怕,他進去我家的時候,也是都挑我不在,跟管理員不在的時候,我在哪裡他好像都知道,我就是很害怕這件事。」

當初,前男友辯稱因為門沒關,才會偷跑進門,警方沒有深入追查,就把案件轉給檢察官,侵入民宅,罪不重,難道沒有其他法律,能保障自己的安全嗎?

律師李岳洋:「假設我們有行車紀錄器可以拿出來,就是舉證說男方一直跟蹤我們。」

律師說,無故跟蹤人,可以去派出所報案,依照社維法,可罰三千,如果雙方有同居事實,而且女方遭毆打,就可以跟法院申請保護令,來到派出所,果然資格不符,黃姓女子無法聲請保護令,目前已經辭去台灣工作的她,打算和父母遠走美國,徹底擺脫這段「糾纏不清」的緣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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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焦慮症#恐怖情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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