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市官員遭「色」局 偷拍業者判刑1年半
- 發佈時間:2011.05.17 11:18
-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15:06
-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15:06

2年多前,台中市官員黃晴曉喝花酒被偷拍事件,最高法院有了最新的判決結果。</p>
這起喝花酒遭偷拍事件,證實是鄉林建設前專案經理吳金達,因為爭不到市府工程,設局修理台中市經發處長黃晴曉。
請國華徵信社,在黃晴曉到中國出差時,找女子陪酒色誘他,再偷拍下整個過程。最高法院認定,4名徵信社人員,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,依照妨害秘密罪,判處1年至1年半定讞。
至於前鄉林建設經理吳金達涉案部份,二審判刑2年,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。</p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