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位鄭水萍教授真的很誇張,我們的記者實際詢問,他卻堅稱沒有錯,認為是警察濫權!而且這並非他首次登上媒體版面,早在2年前,他就因為性騷擾一名女老師,被函送法辦,儘管最後裁定不起訴, 但在當時仍引起議論,後來他仍在大學任教,還是高雄市府的市政顧問,但今天市府回應,不排除將他除名。
員警vs.違規教授鄭水萍:「為什麼我現在,我在弄刑事訴訟法的事情,你們跑來妨礙我的權利。」
遭撞警察vs.記者:「我被他撞到,你是差一點被撞到?已經壓到腳了啊。」
辛苦指揮交通,被撞被怒吼還要被告,人民保母滿腹委屈,但鄭教授可不這麼覺得。記者vs.違規教授鄭水萍:「既然你都是一個教授了,你為什麼會想在十字路口跟他發飆?是他(員警生氣)不是我,但是你貴為一個教授,我有跟他講,我說我是老師喔,你不要跟我生氣喔,所以你覺得這件事情,你完全沒錯?我沒有錯,我沒有錯,可是你違規耶,我沒有違規,但是你佔用那個車道耶,我沒有佔用車道,我只是跟著大家移動而已。」
明明就違規左轉,還說沒有錯,鄭教授說憲法增修案505條會保護他,但請教一下專業律師,才發現他根本在瞎掰。
律師鄧藤墩:「憲法的本文總共175條,後來的增修條文是12條,沒有505條的這個規定。」
而且按照法律,民眾違規,警察有權要求出示證件,符合正常程序,但鄭水萍說自己來頭不小。自豪說當過行政院的委員,還是多所大學的教授,現在在和春教台灣通史,甚至還是高雄市府的市政顧問。但早在2年前,他就曾因性騷擾補習班女老師,被函送法辦,現在又爆出問題,這種人當市府顧問,沒問題嗎?
高市府新聞局局長丁允恭:「有違反法律,同時就是有不適宜的行為,我們會考慮將他停聘。」
高市府回應,若調查發現鄭水萍真有問題,考慮停止聘用,和春技術學院也回應,他只是通識中心的教授,兼任並非專任,只是用教授頭銜在外囂張,誇張行徑,外界自有評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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