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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女遇害/兇嫌自刎留謎團 受害家屬:傷害更大

桃園-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2/01/10 10:17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殺害2名女留學生的嫌犯張志揚,在日本名古屋自刎身亡,到底殺人動機為何,似乎也跟著兇手死亡一起埋葬,家屬只要一想到林芷瀅死的不明不白,就忍不住情緒崩潰。而嫌犯張志揚這一死,不僅日本檢警無從追究刑責,就連國家的犯罪被害補償金,被害人家屬依法也是一毛錢都討不到。

林芷瀅姑姑記者(2012.1.9):「任何生命都是很寶貴的。」記者(2012.1.9):「所以你覺得他自殺也不對。」林芷瀅姑姑(2012.1.9):「他這樣對我們傷害更大。」

林芷瀅的姑姑壓抑不住,情緒當場崩潰,張志揚的畏罪自殺,埋葬了姪女死因。林芷瀅阿公:「一個好好的孫女,就這樣過世了,我真的是...就這樣被殺死,很悲傷,殺死兩個人自己再自殺,自殺這樣子對嗎。」

張志揚只向日本警視廳說自己偷了東西,要和2位同學和自己的家人說抱歉,隨即拿利刃割頸自殺身亡,若真如張志揚所說,偷竊失風被逮,乾脆殺人掩滅證據,但至始至終警方並沒有在張志揚身上發現贓物,命案現場也沒有被翻箱倒櫃。

外傳單戀林芷瀅的張志揚,可能是由愛生恨,才會痛下殺手,但如果真是如此,又何必牽連無辜的朱立婕?一走了之,讓林芷瀅和朱立婕死的不明不白,也無法追究責任,因為任何犯罪被告一旦死亡,都以不起訴結案,若被害家屬想要民事賠償,就跟該有的公道一樣,討不到,因為張志揚30歲屬於成年人,除非名下有財產,否則依法,無法向他家人求償。

就連我國的犯罪被害補償金,也因為兩人是在日本領土遭殺害,無法申請,再加上兩人又不是日本人,無法取得該國的犯罪被害補償金,除非嫌犯父親基於道德責任給予補償,否則兩條青春年華的寶貴性命提早畫下句點,依法,被害家屬得不到任何精神和實質的賠償,留下的只有解不開的謎團,和永遠無法撫平的傷痛。

◎珍惜生命,請撥1995

#殺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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