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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球案陳致遠、張誌家可罰金 不用關

記者 廖容瑩 / 攝影 林隆士 台中 報導
發佈時間:2014/08/14 16:57

中職假球案二審判決出爐,包括張誌家、陳致遠、蔡豐安,全都減輕刑期、可易科罰金,等於不用關,中職認為這樣判的太輕,無法端正假球歪風,而這些昔日球星,球場回不去,陳致遠轉型通告咖、蔡豐安則回到南投教球、張誌家台中太平的老家賣了,曾待過的鐵板燒店也已經離職,幾乎都和職棒斷了聯繫。

中職假球案98年爆發,包括前職棒球員和組頭,23人遭到起訴,當時地院一審辦決,陳致遠2年6月徒刑、350萬元,張誌家判2年2月、併科罰金300萬元,蔡豐安則被判1年、併科罰金200萬元,但高院二審判決出爐,陳致遠、蔡豐安6個月徒刑、易科罰金16萬2000元;張誌家判得更輕,4個月有期徒刑,易科罰金10萬8000元。

記者vs.張誌家鄰居:「賣掉了,早就賣人了,所以這邊賣掉了?對啊,賣掉了,所以他們沒有住這了,沒有住這了。」

來到張誌家位於台中太平的老家,鄰居說,假球案後張家的經濟失去重心,一年多前,張誌家的父親賣房子,就回彰化鄉下,去幫幼兒園開車;而張誌家職棒球星回不去,曾到台中一家鐵板燒當學徒,但現在已經離職,聯繫不上。

記者vs.鐵板燒員工:「張誌家目前還有在這裡嗎?沒有囉!」

張誌家神隱,而涉入假球案的還有當年兄弟象的黃金三劍客兩名成員,陳致遠、蔡豐安,陳致遠變身通告咖,和太太秀琴開過夜店、開餐廳,蔡豐安則是回到南投鄉下教學生打棒球,和職棒幾乎都斷了聯繫,但判決出爐,中職卻認為判的太輕。

中職副秘書長王惠民:「非常的遺憾,刑度是過輕了,沒有辦法達到嚇阻,這些球員的目的。」

昔日職棒球星雖然不可能再重回球場展現英姿,但假球案二審判決,全都減輕涉案人刑期,已經重創的中職形象,無法挽回,更別說能端正假球歪風,中職不排除循民事求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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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假球#棒球#陳致遠#判決#蔡豐安#張誌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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