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1名吳先生花百萬買二手名車,在業務強力推薦下,又多錢加保意外險,原本以為如此一來,車子的保固就能延長到2年5萬公里,沒想到吳先生去了保修廠才發現,只有半年1公里,保固折半,氣得他找車商理論,業務卻說是保修廠規定改了,保修廠則表示業務當初講錯,雙方互踢皮球,撇清責任。
銀灰色休旅車,內裝好氣派,但才剛買車的吳先生卻好氣憤。投訴者吳先生:「保固書上跟車商允諾的部份,那相距差太多了。」
今年3月初,吳先生跟一間中古車商買了1輛車齡5年的百萬名車,交車前被告知,原先這輛車的保固為1年2萬公里,在業務的推薦下,又花了1萬多元加保意外險。投訴者吳先生:「可以延長保固到2年5萬(公里),所以這邊勾選的是2年5萬公里,他們還跟保修廠確認過。」
但5月中旬,吳先生到保修廠做檢查,才發現實際上只有半年1萬公里的保固,保修廠和車商業務雙方互踢皮球。
吳先生vs.保修廠:「你們這兩邊問題到底是哪邊環節出錯?一個小楊說是你們保修廠改了,沒有,就他昨天說他講錯了,他有跟我承認啊。」
保修廠說是業務講錯,業務推說是保修廠規定改了,究竟哪邊該負責任?消保官李大鵬:「業者依照民法的規定,是不可以隨便撤銷他的意思表示,尤其是這個意思表示的錯誤是歸責於他,而不是歸責於消費者。」
也就是說,吳先生可以直接向中古車商要求他的2年5萬公里保固,只是買輛二手名車,搞得如此不愉快,始料未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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