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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破案一線間】少女除夕失蹤 神秘電話成關鍵

記者 邵凡軒 / 攝影 李偉華 報導
發佈時間:2011/05/01 21:48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除夕夜,原本一家人說好要一起團圓過節,但住在台北市13歲的鄭姓少女卻離奇失蹤,家人遍尋不著,打手機也沒通,一等就等了4天,任何消息也都沒有;正當整起案子陷入膠著時,少女的家裡突然來了一通關鍵電話,詢問少女是否返家,之後哈哈大笑掛掉,這通神秘的電話,是誰打來的?是否跟少女的失蹤有關?警方如何掌握這通關鍵電話的線索,尋找到少女的下落,請看今天的破案一線間。

民國94年,冷颼颼的除夕夜,原本說好要一起回家吃團圓飯的13歲鄭姓少女,家人左等右等,就是等不到,打電話也都沒接,之後又關機,家屬越想越著急,急忙報警處理。

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當天喔,那個她的家人,就是被害少女的家人,知道她不見,打手機本來是沒有人接,之後就掛掉了,當天她媽媽覺得說這小孩從來沒有說沒有回家過,而且手機也沒有接,當天就向我們,她家裡的台北市五分埔派出所,報失蹤協尋。」

短短一小時時間,少女的照片、相關資料,馬上被警方刊登在警政署協尋網站上,請大家幫忙來尋找,不過,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,第4天了,還是沒有少女的下落,少女到底去了哪裡?這時,少女母親翻閱女兒日記本,發現他和一名25歲的湯信新,關係相當密切,他,也許知道女兒跑到哪裡去了。

無論少女母親怎麼追問,湯信新堅持發誓說,自己已經好長一段時間,沒有和少女見面了,極力撇清關係,但就這麼湊巧,在少女母親回家沒多久,家裡突然來了一通關鍵又神秘的電話。

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被害少女的家裡,是有這女孩子失蹤隔幾天是有另一個女孩子打電話到她家裡,問說被害少女回家了沒有,她媽媽跟他講說沒有,然後對方就哈哈大笑,然後電話就把它掛掉,她媽媽是有跟我講說,會不會是說,湯姓犯嫌的前女友做的,是不是他們兩個人。」

這通未來電顯示的電話號碼,加上電話內容,讓少女母親更加起疑,馬上請警方向電信局進行追蹤調查,發現打這通電話的,竟是湯信新的前女友宋家蓁,為何她會打來問少女的下落?少女的失蹤,是否又與她有關?

一通關鍵電話,讓陷入膠著的案情,終於出現了一點眉目,警方從決定先宋家蓁和湯信新,這二人下手追查,發現他們倆雖然分手,但卻時常膩在一起,而且每天四處躲藏,有時躲在網咖,有時跑到中南部旅館住,都沒有回家,警方認為兩人行跡很可疑,就當準備要約談兩人,警局突然接到一通通報電話,宋家蓁和湯信新,兩人自己跑到派出所自行投案。

BITE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湯姓犯嫌他知道警方已經在追問那個被害少女的下落,他隨身有帶一支小刀,他在投案前是1月30日,是1月30日,也一直勸他說,是不是趕快向警方投案,但他一直害怕他不敢,然後1月30日的晚上6左右,他在我們新店高中附近,他帶了一把小刀,他想要自殺,然後在宋姓女友以及宋姓女友媽媽陪同下,陪著湯姓犯嫌向我們分局江陵派出所投案這樣子。」

原來,在外到處遊蕩,躲避10天的湯信新,終於受不了良心的譴責,難掩心安,決定投案面對,並向警方坦承一切,他殺了人,而死者,就是失蹤10天,家屬日以繼夜,苦苦等待回家的13歲鄭姓少女。

女童母親(93.2.1):「(我們有去)問神明,它說可能不在了,我們也去卜卦,然後馬上就聽到電話,叫我們去認屍,我們以為她回來很高興,結果看到的是她的遺物。」

這通電話,對家屬來說,心,都碎了,因為嫌犯早已被鎖定,以為女兒可以平安歸來,但最後等到的,卻是一具冷冰冰的遺體,家屬來到警局,看到坐在偵訊室,殺了人的湯信新,衝上前,氣得破口大罵。

被害少女家屬(93.1.31):「一個這麼好的女孩,你下得了手,泯滅人性,你良知何在,人心何在,你抬頭啊你,比豬狗還不如。」

家屬連串砲轟足足10分鐘,一直不敢抬頭見人的湯信新,終於開口說出了這句話。

湯信新(93.1.31):「對不起。」被害少女家屬(93.1.31):「對不起有用是不是?」

的確再多的對不起,也沒有用,因為13歲的鄭姓少女,10天前就已死在他的手上,25歲的湯信新,是名兼職導遊,因為接辦少女就讀的國小畢業旅行,認識了少女,兩人認識沒多久,就情投意合,展開交往,但湯信新私底下,卻和前女友宋家蓁藕斷絲連,時常出門約會,被少女抓包很多次,因此兩人自行訂下契約,約束對方,沒想到,就在除夕夜當天,湯信新發現少女手機裡,竟有許多封曖昧簡訊,整個人醋盡大發,怒火心生。

BITE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男的發現女孩子有那個其他男孩子傳得比較曖昧的簡訊,然後有追問她,然後女的好像是愛理不理,一氣之下醋勁大發,就雙手妞住她的脖子,把她勒了將近5、6分鐘,臉都發黑了,鼻孔也出血,他才鬆手。」

少女斷氣昏厥,湯信新發現自己闖下大禍,急忙將她搬到床上最角落,用棉被覆蓋著,之後將現場故佈疑陣是自殺案件。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他先把被害人扶在床上,然後用棉被蓋好,好像是說正常在睡覺,然後他之前所留的垃圾啊、飲料啊,全部通通都把它收走,然後打掃乾乾淨淨的,然後把他們兩人所留的垃圾、所吃的食物、飲料瓶,全部都丟到垃圾桶,他把窗戶都封得很死,然後有點香,那個精油,然後還把冷氣開到最冷,讓那個屍體可以延遲腐敗,然後不會有味道出來。」

殺了人的湯信新,整個人嚇壞了,不知該如何是好,只好打電話給前女友宋家蓁求救,原本兩人想打算一起同歸於盡,互相在脖子上各劃一大刀,但實在太疼痛,最後,兩人選擇作罷,湯信新一人獨自逃離台北。

兇嫌宋家蓁母親(93.2.1):「他就說湯信新找她一起自殺,要她一起陪葬,我聽我女兒的意思,一條是自殺,一個就是自首。」

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勸他說趕快去投案,他說他不敢,他說他會害怕,然後是有跟他宋姓女友借了3千元,然後跑到台中去,結果到了台中一家旅社,過了一夜,他又心裡不安,因為一個人,然後才借了3千元,其實沒多少錢,他又逃回來,飯前他從台中回來之後,他有打電話回家裡,回他老家,他弟弟接的電話,就跟他說警察來問囉,然後嫌犯想說完了,可能是他那個,他把被害少女殺害了,東窗事發了,所以他知道警方已經在追緝他了。」

跑到台中,一人投宿在旅社躲藏的湯信新,夜夜難安,躲了二天後,又決定跑回台北,但身上沒錢,只好請前女友將從少女身上偷走的兩隻手機變賣,換取現金。

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現場所留有兩支手機,還有現金1千4百元拿走,拿走之後,他把其中一支手機,可能比較好的,送給他前女友,因為他自己要逃亡,跟他借3千元,於是拿這兩支手機,給她抵債這樣子。」

時間一天天過去,從少女身上偷竊得來手機變賣現金,湯信新全部花光,每天忐忑度日,他知道自己躲不掉,殺了人,就得要償命,付出代價,決定投案,面對自己犯下的過錯,而且整個投案的過程中,湯信心新堅持自己一人犯案,完全與前女友宋家蓁無關,但少女家屬認為宋家蓁絕對有參與,脫不了關係。

被害少女母親:「兩個人殺害一個少女,她才國中生耶,她姊姊感應到,他說這個壞人跟她的女友把他殺害,把她的嘴摀住,她沒辦法講話,她要找我們無從找,她找不到我們,她很痛很痛,但是她要講講不出來,她不能講,講了又會被打,姊姊都有感應到。」

湯信新堅持一肩扛起所有責任,但檢方認為宋家蓁得知前男友犯行後,卻幫忙掩飾,還變賣死者手機,絕對撇清不了關係,依銷贓和隱匿罪嫌起訴,湯信新雖然無前科,但卻對著年僅13歲的少女犯下殺人案,事後還刻意藏屍不處理,依殺人罪嫌起訴,求處無期徒刑,經過多年官司纏訟,最高法院判決,湯信新依殺人罪,判處17年8個月,宋家蓁依隱匿人犯罪,判處半年。

新店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廖志銘:「其實是還年輕啦,也許他可能是情緒上或是他脾氣上比較暴躁,他事後很後悔,押她到現場模擬,還有去取那個被害人的手機,因為有一支手機被他們丟棄在土城,然後去取贓,他是在路上是滿後悔的。」

因為一通打到少女家中的關鍵電話,讓原本沒有任何頭緒的失蹤案件,出現一線曙光,追蹤掌握到嫌犯行蹤;但最後還是為時已晚,因為10天前,少女早已被人殺害,家屬哀痛欲絕,永遠再也等不到一家人團員過節,湯信心的醋勁大發,不只毀了自己的人生,也斷送了一條13歲花樣年華的少女青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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