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看路?!過馬路挨撞 反遭拘役30天
- 發佈時間:2014.05.20 13:03
-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- 發佈時間:2014.05.20 13:03
-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一名60歲的計程車李姓駕駛,前年在台中步行過馬路時,遭酒醉的湯姓騎士撞上,機車騎士指稱李姓駕駛未注意來車,造成他跌倒摔車,頭部撞擊後有癲癇等後遺症,控告過失重傷害,最後法院判決,李姓駕駛拘役30日,並遭求償500餘萬元,挨撞還要被拘役,讓李姓駕駛相當不服氣。</p>
氣憤模擬當時情況,控訴自己被酒醉駕駛撞,還被判拘役。被撞駕駛李火勇:「我要開車門看到他,對方他的車子從那邊過來,我要跑、跑不掉,我往前跑,結果跑過來這邊,這個方向被撞。」</p>
當時計程車司機正要過馬路,卻被疾駛而來機車騎士撞上,當場昏倒,沒想到司機沒有提告,反而是機車騎士以頭部受傷造成癲癇為理由,指控計程車司機過失重傷害。</p>
被撞駕駛李火勇:「被撞了以後,然後又要被告,胡市長先生所講的,要把台中成為酒駕地獄,那法院的判決,法官這樣判決,檢察官不服又上訴,那是不是建議台中市成為酒駕天堂。」</p>
由於機車騎士事後被驗出酒精濃度超標,卻獲得緩起訴,令被撞司機不能接受,不過法官卻是認為,計程車司機當時走在快車道,沒有注意對向來車,才會發生意外。</p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