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樓家中擺2具棺材,大門敞開,不少路過民眾被嚇壞,家長還帶小孩繞道,新北市板橋懷寧街的一名黃姓屋主,把店面地下室的倉庫牆面打掉,改畫停車格出租,引起住戶反彈,屋主只好擺棺抗議,但其實如果把社區地下室變更用途使用,只要影響住戶權益,一般來說都會有所補償,除非產權獨立開設賣場等,而且出入口分開,才不容易引發糾紛。
賣場、餐廳、才藝班,住宅地下室多樣化,賣場就在家樓下,出入口分開住商互利,2具棺材就擺在一樓民宅,屋主刻意敞開大門,就連晚上也不關。附近居民:「這個小孩子最怕了,他會繞路回家。」
新北市板橋懷寧街的社區住宅擺了2具棺材,原來黃姓屋主日前買下權狀約120坪的一樓店面和地下倉庫,但事後把地下牆壁打掉畫停車位出租,居民擔心結構牆被破壞而反對,儘管屋主強調一切合法,不過居民就是不接受,他只好擺棺抗議。
而像這樣,將住宅大樓的地下室額外利用,不再只是社區停車場,多少影響住戶權益。社區居民:「因為這樣子如果,因為這邊比較不好停車的話,希望下面是停車場,這也不算啦,不會麻煩,很方便。」
住戶方便主要是因為住家地下室就是賣場,像新店這處社區大樓,四樓以上都是民宅,地下一樓有賣場、餐廳、甚至才藝班。房仲透露,這種位在住宅地下室的賣場,通常產權獨立,不屬於全體住戶共有,為了避免影響居民生活,出入口也都獨立設置。
房仲店長李治中:「做辦公使用,相對了壓縮住戶使用,購買車位的一些機會,等於說一般來講,對社區會有一些回饋。」
但如果地下室屬於管委會所有,轉租業者做其他用途,就必須合法且經過全體住戶同意,否則同樣行不通,就像公寓頂樓,通常默許最高樓層住戶使用維護,但如果要架設基地台或商業用途,還是得尊重其他住戶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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