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斑馬線有保障!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

記者 韓上棆 / 攝影 王興堂 台北市 報導
發佈時間:2014/05/01 17:36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看到斑馬線,最好還是禮讓行人通過,今年1月,台北市1名黃姓大學生,騎機車經過虎林街跟市民大道,1名李姓男子闖紅燈,當場被撞死,雙方鬧上法院,法官依據道安規則第103條規定,行人穿越道,無論有沒有號誌或員警指揮,汽機車駕駛都要禮讓行人,就算死者違規闖紅燈,也是一樣,判大學生緩刑兩年,賠償被害人160萬,北市交大表示,規定保障行人,但也不能無限上綱,行人如果違反交通標誌,也是會開罰,從今年1月到4月,台北市已經開出2561張罰單。

馬路如虎口,行人走在斑馬線上,駕駛一個不注意,就迎面撞上路人,車輛未禮讓行人的交通宣導影片,每看一件,就驚嚇一次,去年1月,就在北市這個路口,1個行人闖紅燈,遭機車騎士撞死,事後法官判騎士,除了過失致死,緩刑2年,還得賠償死者家屬160萬。

意外當天,行人交通號誌紅燈亮起,李姓男子走在斑馬線上硬闖,騎車經過的黃姓大學生一個不注意,把人撞飛,李姓男子送醫不治,法官這樣判,到底依據哪條法律?北市交大事故組分隊長蔡佩穎:「民眾行經行人穿越道的時候,不論有沒有人員指揮,或是有號誌,都要禮讓行人優先通行。」

根據道安規則,擁有路權的行人,的確比較有保障,不過交大表示,民眾不遵守號誌,他們也嚴格取締違法路人,今年直到4月,就有2561件罰款300元的案例。律師提醒,雖然行人有相對比較有利的路權,但車禍官司到了法院,還是得看法官心證,不是路人就一定勝訴,走在行人穿越道,注意號誌,免得自己成為驚聳案例。

#闖紅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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