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小孬孬!」 塗鴉分局外牆涉侮辱公署
- 記者:林韋龍|攝影:翁士杰,蘇偉誠,吳居諴
- 發佈時間:2014.04.12 12:30
-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- 記者:林韋龍|攝影:翁士杰,蘇偉誠,吳居諴
-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負責博愛特區為安的中正一分局,昨天被人包圍,抗議民眾不只在牆上塗鴉,離開前,還把手上的標語跟海報,全部集結起來,貼到牆壁上,就連警徽標誌的招牌,都被民眾寫上小孬孬,律師表示,抗議民眾的脫序行為,已經構成侮辱公署罪,警方也在蒐證後,不排除對這些民眾提起告訴。</p>
警察的鴿子招牌,被奇異筆寫上「警察暴力」,標語貼在上面,通通譴責警察,分局頭一遭被塗鴉、寫標語,這舉動已經構成侮辱公署罪,刑責最重6個月或罰款100元以下。</p>
還有招牌被寫小孬孬,大家留下痕跡,人散場,最後靠警察跟外國人幫忙洗牆壁。打掃同學:「我支持這次群眾運動,但我看到警察正在清理外牆,我覺得我應該加入他們幫忙打掃,因為台北應該保持乾淨。」</p>
來自國外的朋友,支持群眾運動理念,但認為台灣的街道應該保持乾淨,所以幫忙警察清洗外牆,大清早除了盾牌型招牌上的奇異筆痕跡沒洗掉之外,牆壁大多都已經回復乾淨的樣貌,但是雙面膠帶的痕跡,仍然看得出來警察局被貼標語侮辱,由於塗鴉能夠修復,不構成毀損罪,所以只有比較輕的侮辱公署罪成立,但貼標語、塗鴉、羞辱警察局,似乎前所未聞。</p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