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陽花學運進入第16天,總指揮林飛帆、陳為廷率眾攻佔立法院,遭民眾告發,檢方分案調查,不排除約談兩人到案,其中一位提告人,是自稱法律人的董姓女子,她說,學運要求先立法再審查,她也想反過來要求學生先守法,再抗爭,北檢回應,兩人涉犯恐嚇、妨害自由、妨礙公務、毀損、侵入建築物、集會遊行法等6大罪嫌,這個月1日已經分案調查,對此,陳為廷出面,他說衝進來前就知道該負責任,還拿著法律系教授送的書,憲法與人權,自嘲坐牢可以看。
總指揮陳為廷:「旁邊發言的李鴻禧教授,送給我跟林飛帆這本書,叫憲法與人權,他說我們以後坐牢可以看。」
已經料想到坐牢那一刻,陳為廷自我解嘲,攻佔立法院第16天,出現反對聲浪,有人去告林飛帆、陳為廷違法率眾,在臉書公開PO文,自稱法律人,董姓女子聲稱,3月28日晚上,她到北檢告發林飛帆、陳為廷強佔國會,消息一出,上百名網友按讚表示支持,董姓女子說,學運要求先立法再審查,她也想反過來要求,學生先守法再抗爭,北檢受理民眾告發,認為林飛帆、陳為廷涉嫌恐嚇、強制罪、妨礙自由、妨礙公務、侵入建築物、毀損、違反集會遊行法,1個偵字案,5個他字案,不排除約談,318學運發展至今,一共43人被告發,連馬總統都喊出,一切依法處理。總統馬英九:「對毀損公物、強佔公署,以及妨礙公務等行為,將依法處理。」
談學運,強硬表示,要追究學生毀損公物、強佔公署、妨害公務,只是強佔公署這項罪名,過去是懲治盜匪條例,民國91年已經廢除,當過法務部長的馬總統,說法有點過時。學運總指揮陳為廷vs.記者:「後續的責任部分,我們都會來坦然面對,謝謝。」
參與社運,被告早就不是第一次,先前抗議苗栗大埔拆遷案,陳為廷朝縣長劉政鴻頭上丟鞋子,被苗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,傷害罪起訴,去年7月,立法院針對服貿召開第一場公聽會,當時林飛帆、魏揚,翻過立院圍籬喊口號抗議,也被警方移送,林飛帆自稱,身上揹了4個案件,目前還沒被關過,學運上街頭提訴求,同時也挑戰司法底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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