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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妨害自由非凌虐」 洪案18被告獲輕判

記者 楊致中 趙國涵 / 攝影 李偉華 翁士杰 桃園 報導
發佈時間:2014/03/07 20:16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1名小兵之死,揭發軍中黑幕,喧騰一時的洪仲丘案,一審宣判18名軍士官通通獲輕判。去年7月案發,檢方以凌虐致死罪名速偵速結,最重恐判無期徒刑,到了法院,罪名轉變,法官認定18名被告涉犯妨害自由及業務過失,刑度轉輕,5個人無罪,542旅連長徐信正最重,被判8個月,13人判有罪,有6人依法都能易科罰金,也就是說,洪仲丘案7人輕罪、96萬就能擺平。

用生命揭開軍中黑幕,洪仲丘的死喧騰一時,調查8個月,誰該負責,桃園地院一審宣判,18個軍事官,通通獲輕判。桃園地院庭長吳為平:「范佐憲、陳以人以及徐信正等6人,都是涉犯公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。」

真的沒聽錯,起訴時認定凌虐致死,7年以上,最重無期徒刑,到了一審,罪名轉輕,改成妨害自由、業務過失,被判最重的是542旅連長徐信正,8個月,他和542旅其他5名被告涉犯妨害自由,旅長沈威志、副旅長何江忠、旅部連連長徐信正、副連長劉延俊、上士范佐憲、士官長陳以人判6個月,269旅戒護士陳毅勳、憲兵官郭毓龍業務過失,禁閉室10名軍官,包括李念祖、羅濟元,一半無罪。

18名被告,5人無罪,有罪的13人,其中一半能易科罰金,算一算,洪仲丘案7人輕罪,其他人96萬就能打平。

被告陳毅勳媽媽:「宣判就宣判啦,我們也無能為力啦,你不要問我那麼多啦。」

被告沈威志律師郭志偉:「那旅長這邊有罪判決,當然是覺得非常的委屈,我們會在二審再全力幫他辯護。」

被告vs.記者:「借過一下,不好意思,律師發言、律師發言。」

社會矚目這場官司,被告只有沈威志和劉延俊,2人親自到場聽宣判,去年7月洪案爆發,檢方速偵速結,軍方從下往上18人被起訴,還引發後續白衫軍一連串社會運動,重重舉起,如今輕輕放下,結果牽扯19個家庭,沒人能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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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洪仲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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