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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毒撞死4條命 法官輕判2年4月

記者 林君舫 陳世明 / 攝影 王偉帆 新竹 報導
發佈時間:2014/02/28 11:1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一條人命只值7個月有期徒刑,去年9月,新竹3名好友準備一起慶生,結果駕駛左轉,被高速直行車輛撞上,車內4人全部傷重不治,警方調查,衝撞的陳姓駕駛,當天吸食安非他命,而且無照駕駛,但法官認為吸毒,不代表無法安全駕駛,只依比較輕的過失致死罪,判刑2年4個月,死者家屬無法接受,痛批法官輕判,因為酒駕撞死人,刑度就要3到10年有期徒刑。

白色轎車左轉,結果直行的銀色轎車閃避不及攔腰撞上,被撞的白色車,滑行超過20公尺,車內4人全部喪命。

這起車禍,死者4個人來自4個不同家庭,當時陳姓駕駛開車,載古姓男子和2名好友一起慶生,警方事後調查,肇事的42歲陳姓駕駛,無照、超速撞死4條命,當天還吸食毒品安非他命開車,但新竹地院審理,認為「吸毒」不代表無法「安全駕駛」,只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4個月,家屬質疑判太輕,平均一條命才7個月,法官應該用比較重的法條,吸毒開車撞死人,可判處3到10年徒刑。

精神科醫生楊聰財:「安非他命這種中樞神經興奮劑來講,它會讓人家很嗨、很躁,然後可能容易衝動,情緒容易失控,凡事希望追求最快、最大的感覺。」

連醫師都指出,吸毒確實可能讓駕駛人興奮超速,當時肇事駕駛,時速近百公里,但法官不納入考量,只用最重2年徒刑的過失致死罪判刑,家屬質疑,酒駕肇事撞死人,刑責都要3年起跳,到10年徒刑。

像是高雄葉少爺酒駕害死3條人命,判刑6年,這起車禍4人喪命,法官才判2年4個月,家屬心痛大嘆,實在很不值得!

#車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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