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有一名中年男子因工作壓力大,常被主管臭罵,竟然拿空氣槍,朝著停在路邊的無辜車輛瘋狂掃射,甚至連捷運站的玻璃都不放過,造成路邊有16輛轎車遭殃,這種出氣的方式,不但要賠償無辜車主的損失,還得吃上毀損罪官司。
員警vs.嫌犯:「在哪裡?好,東西拿出來。」
就是拿著這把空氣槍,41歲的加工區作業員,因為常遭主管責備,心情鬰悶,他竟然朝著路邊的車輛瘋狂掃射,有的轎車玻璃全毀,還有廂型車後車窗完全碎裂,還有全新的轎車車身上是彈孔累累,1個月內,有16輛轎車受害,修復金額高達12萬,車子停路邊,無辜遭到瘋狂掃射,車主們氣炸了。
員警vs.嫌犯:「還有嗎?剛才還有一個,都你的沒錯吧?」
不滿被主管責罵,作業員竟然趁著大夜班休息時,持空氣槍亂射路邊車輛,甚至連捷運出口的玻璃窗也不例外,警方透過車主的行車記錄器將他逮到,得依毀損罪送辦,還得賠償所有的損失,情緒發洩的方式不當,真的是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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