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埔4戶爭國賠 劉政鴻:一毛錢也不賠

  • 記者謝古菁
  • 發佈時間:2014.02.07 11:58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苗栗大埔強制徵收土地,導致張藥房老闆張森文、朱阿嬤尋短,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徵地違法,苗栗縣政府確定不再上訴,但縣長劉政鴻卻在受訪時表示,絕對不會付任何一毛錢賠償。</p>

苗栗大埔農地徵收案,上個月台中高等法院判決徵收違法,內政部不上訴,而苗栗縣政府也接受敗訴結果,但是苗栗縣長劉政鴻卻說,一毛錢也不會賠,還提出兩大原則。</p>

苗栗縣長劉政鴻:「賠償費用是絕對不能要我們苗栗縣政府出或苗栗縣56萬鄉親,用苗栗縣鄉親的錢,是不可能的一件事。」</p>

不只覺得賠錢不合理,還說縣政府的公務人員都是根據命令行事,不應該被懲處,但張藥房的兒子張元豪和朱阿嬤家人認為,縣長劉政鴻應該接受判決結果,對強拆事件負責。張藥房兒子張元豪:「內政部他跟我說他尊重苗栗縣政府的決定,那既然你們(縣政府)決定的,是不是要負責?」</p>

拆遷戶朱炳坤:「法院就判他違法,不然錯的是法院嗎?」</p>

「張藥房」和其他4戶,堅持原地重建,對於被徵收的土地,變成道路不能歸還的部分上訴,希望能贏回土地,會再爭取國賠,用賠償金原地重建,不過,當時閣揆吳敦義指示原地保留,但事後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卻另做決定,而法院認為閣揆的「承諾」,只是政策性的原則指示,不是行政處分,判4戶敗訴,吳敦義無罪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