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嫌犯張德正,昨天晚間,裁定30萬交保後,第四度獲得自由,台北地檢署立刻又提出抗告,高等法院下午再度撤銷,發回台北地院更裁,晚間第五度召開羈押庭;但法界人士批評,高院法官這回,不只引用兩個司法案例,暗指讓被告交保,結果在外殺人,傷及無辜:更舉出三個曾經在總統府前,做出激烈行為,被告通通收押的案子,似乎在暗喻,必須要羈押張德正,偏偏高院不自為裁定,又把球丟給台北地院,似乎有浪費司法資源之嫌。
第4度重獲自由,張德正30萬交保後,坐輪椅離開北院,但不到一天,得第五次開羈押庭。張德正姊姊:「為了家人,他絕對絕對不會再犯,我們也相信他,他(張德正)說如果還要再提高交保金的話,還是什麼之類的,你們就不要給我交保。」
姊姊保證沒有再犯之虞,張德正難以步行,前一天左腳還一度水腫差點掛急診,北院法官,認為無逃亡之虞讓他回家過年,但檢察官持續抗告,一來一往如連續劇一樣。高院這回更裁,透露心證,還舉了三個同樣以總統府為攻擊目標的案例,通通遭到羈押。張漢明(2006):「中華民國萬歲。」
95年張漢明以信號彈攻擊總統府外牆,92年的江高源,則是帶著汽油彈在總統府附近的人行道旁燃燒草皮,同一年薛愛民載著兩罐汽油硬闖總統府,另外還舉了兩個交保後再犯案殺人的案例,似乎強化高院法官心證就是想要押人。
委任律師尤伯祥:「為什麼這個階段一定要押呢?高院把那三個案例給地院看,我講得不好聽一點,那個叫下指導棋,躲在省籍制度之後下指導棋。」
委任律師痛批,高院舉的三個往例和張德正相比,根本不公平,因為張德正目前只剩一隻手能活動自理生活,如果高院想裁定羈押,應該自己來訊問,而這樣一來一往,對家屬來說,不只內心煎熬,整個新年也幾乎都在法庭裡度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