羈押庭攻防,法官第一次裁定張德正無保請回,其實最主要考量他傷勢嚴重,沒有逃亡之虞;檢方認為,被告張德正是危險人物,犯案前甚至投書媒體、社群網站公開發文,都表達對社會不滿,危害公共安全,為維護社會觀感,聲請羈押。律師認為,按照往例,類似案件很少能無保釋回,要維護社會觀感,成為法官第二次裁判羈押庭的考量之一。
衝撞總統府之後,車毀、人重傷,張德正出院開庭,感覺很虛弱。記者:「張德正你可以回家過年,你開心嗎?」被告張德正:「我為我的行為感到後悔。」
公開道歉、請求原諒,跟自己曾經的書信內容不太相同,去年2月,他的臉書有PO一張徵人啟事,留言說「可能是我最後一個工作」,希望順利錄取,一篇絕命終結站翻版似的衝撞車禍,他的心得卻是也要秀一下,還說表演時間會通知,還曾經說看見一堆黑頭車,被一堆國道警車護送,當時如果想通了,或許會一時失神,方向盤也許會不受控制。
投書媒體內容更激烈,如果造成死亡,願意負責接受死刑,他在法官面前很坦白。TVBS記者林彥汝:「到台北地院要轉進巷子裡,張德正透露,原本要衝撞台北地院,但因為不能直線加速,改成總統府。」
危險人物出庭之後,看起來不太危險,法官也認為他無法逃亡,應該不會有能力再次造成社會危安,29日裁定請回。律師潘兆偉:「他之前在部落格提出反社會言論,會不會造成大眾心理恐慌,而且會不會對於政府機關的威信造成影響?」
總統府被撞壞的防彈玻璃門已經修復,這次張德正只有開車衝撞,檢方認為,要是他帶著炸彈,豈不是造成更嚴重傷亡?如果無保請回,會不會造成模仿效應呢?法官裁定結果除了法律見解,也參酌社會觀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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