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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遺失、尋人 新通保法恐無法偵辦

記者 林姿吟 / 攝影 王復華 台北市 報導
發佈時間:2014/01/15 19:4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為了杜絕檢警「一票聽到飽」的違法濫聽狀況,通保法修法通過,但立刻讓檢警單位跳腳,法務部立刻召開記者會,直批新的通保法會拖延刑案偵辦的黃金時間,其實,TVBS深入追查,發現通保法雖然保障民眾權益,但以後遺失手機、家屬失蹤,都很難從手機的發話基地台著手偵辦,警方也還在研擬,如何「為民服務」。

通保法修法通過,最高檢警單位立刻召開記者會,他們認為新的通保法不只讓執法單位綁手綁腳,根本是剁手剁腳。

刑事警察局局長林德華:「如果沒辦法在即時取得,這些通聯紀錄來加以關聯性分析,也會造成我們日後偵辦案件的困難。」

檢警單位,認為真的落實,會拖延偵辦刑案的時程。記者林姿吟:「打電話接電話,嫌犯的一舉一動,全在手機裡頭,以往警方就是靠著調通聯記錄來辦案,但現在通保法三讀修正之後,警方不能再任意的調閱通聯記錄,尤其是本刑3年以下的案子,通通不行。」

96年,新北市三芝的江姓女子失蹤,警方依照通聯記錄,發現她失蹤前和男友密集聯絡,認為這名男子涉嫌重大,最後,還原對話錄音,才讓男子俯首認罪。

除了重大的命案,通聯對於失蹤案來說也很關鍵,去年6月,花蓮一名15歲女國中生,畢業典禮後失蹤,母親立刻報案,警方調通聯,從基地台的範圍,鎖定寶貝女兒就在屏東。

修法之前,警方可以線上立即申請,2到3小時,就啟動機制,但通保法修案,光是調閱通聯都要製作文書卷宗、經過層層關卡,才能核准,除了偵辦刑案,時程被拖延,跟民眾息息相關的包括,失蹤案件、手機遺失案件、騷擾案件,犯罪行為觸犯本刑3年以下的案子,通通不能調通聯,上線監聽,只能蒐集本案的資料,意外聽到的案子,沒有證據力。

立法院為了保障人民通訊自由,修改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」,實際上路之後,還要克服地檢署、法院,每天都要審查一堆文書資料,而且以治安觀點來說,恐怕犧牲民眾另一部分權利。

#監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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