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臉書留言,要死一起死,外遇男也吃上加工自殺官司!律師說,當初死者在臉書哀求,甚至說願意賠上性命,但鄭姓男子非但沒有勸阻,反而還留言說,「大家一起死」,明顯屬於精神上,加深自殺念頭,因此,檢方才會依幫助自殺起訴男子,甚至,明知道死者對於名節很重視,還用散佈裸照等方式報復對方,也有可有觸犯殺人罪。
3年前,84歲的王姓男子,因為不忍心妻子久病纏身,趁對方睡覺時,用榔頭把螺絲起子敲進枕邊人的頭頂,行兇後報警自首,事後一心求死,遭法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,這起案件,就是明顯的加工自殺案,但鄭姓男子當初只是在臉書留言,大家要死一起死,結果也觸法,律師說,其實是這個理由。
律師周武榮:「一起死吧、要死一起死吧,增強自殺念頭,這樣已經構成幫助自殺罪。」
刑法275條的加工自殺,包含教唆和幫助,其中,不論精神上刺激或者物質上,提供工具給自殺者,都有7年以上、7年以下的刑責,當初高中畢業的死者,就到鄭姓男子的店打工,男子進一步追求,雙方交往11年,因為得知分手後,死者另結新歡,就在網路散佈被害人裸照,進一步導致死亡結果,其實,更有殺人罪的討論空間。
律師周武榮:「嫌犯沒有防止死者自殺結果發生,其實這樣不作為的行為,跟積極殺人行為相同。」
電影BBS鄉民的正義,劇情描述,網友發動肉搜,不斷留言抨擊,造成女版主瀕臨崩潰,站在屋頂,產生尋短念頭,萬一真的奪人性命,可能觸犯加工自殺,網路的一言一行,可得留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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