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一位蔡先生跟朋友借車,結果超速收到罰單忘了繳款,歸還車子,後來車主的妻子賣車時,被告知有罰單還沒繳清,當場掏錢繳罰單,巧的是,蔡先生也想起這件事,跑去超商繳罰單,變成重複繳款,他拿正本收據辦理退費,但監理站人員表示,一定要原車主到場才能退,蔡先生大罵,政府要錢很快,退錢跟牛步一樣。
蔡先生:「一次違規繳兩次款,一頭牛被剝了兩層皮,這樣合理嗎?」
越說越生氣,新竹蔡先生日前向朋友借車出門,結果超速被罰3千,但他因為工作忙碌,一直忘記去繳罰單,直到車子還給原來的車主,車主的妻子正好要賣車子,辦理過戶時,監理站突然告知有罰單沒有繳清,於是當天下午3點多,車主的妻子就在監理站付款辦過戶,尷尬的是,蔡先生也想起來罰單沒繳,晚上7點左右,跑去超商繳罰單,變成一張罰單繳了兩次,隔天他拿著正本收據到監理站想要辦理退費,但是監理站人員回應,必須要車主到場才能退。
蔡先生:「我們政府已經是電腦化了,為什麼沒有辦法顯示說,我這張紅單我已經不用繳了?」
新竹監理站站長蔡中屯:「電話給我們,那我們就親自跟這個車主查證,那我們查證之後,確實是駕駛人重複繳納的時候,那我們就可以具結,退(費)給駕駛人。」
蔡先生指出,通常罰單沒繳,政府機關都會催收,但已經有繳費收據,想要退費,卻如此麻煩,批評政府不懂市井小民的感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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