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社會上對於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議題爭論不休,反對團體也將在週六集結上凱道,表達反對破壞一夫一妻制等傳統價值的訴求,不過贊成同志婚姻的團體認為,當法律歧視同志,不准同志伴侶共同報稅、收養小孩的時候,只能透過法律手段,爭取同志組成家庭的基本人權。
同志可以結婚嗎?贊成派和反對團體,同一時間在立法院隔空交火。贊成同志婚姻團體:「神愛世人,婚姻平權!」
護家聯盟發言人陳志宏:「台灣應該堅持一男一女,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我們反對多元成家這些破壞家庭倫常的法案。」
同志婚姻能不能合法化,正反雙方激烈論戰,因為今年10月一讀通過所謂的多元成家草案,就是要透過立法,讓同志也能成家,一旦拍板定案,民法第972條中,與婚姻相關的法條字眼,「男女」就要改為「雙方」、「夫妻」改為「配偶」、「父母」改為「雙親」,讓民間團體痛批,破壞一夫一妻制等於破壞傳統。
大桃園幸福家庭守護聯盟發言人湯簡明:「同性婚姻法要改變我們原有的民法,變成沒有男女、沒有夫妻、沒有父母的民法,我們尊重同性戀者,但是請不要改變我們的法律,變成無父無母、無夫無妻的法律。」
護家聯盟發言人陳志宏:「當他們要修改我們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時候,那我們覺得修改制度本身,會帶給其他的家庭極大的破壞,那我們不贊成這個修改婚姻家庭的制度,但是我們不反對他們(同志)彼此相愛。」
不過贊成多元成家的人認為,民眾可以反對同性戀,但不能用法律手段禁止同志婚姻合法化。教會牧師陳思豪:「尊重傳統家庭價值,爭取同志婚姻合法,因為這兩個可以並行不悖,依然維持你所喜愛的家庭價值,可是我們要為社會那一群在爭取他的平等權、公民權的人,我們要為他們出聲,我要捍衛他們的權利,這才是真正基督教的價值。」
同志遊行聯盟總召梅子:「民國19年就是西元1930年的,那個民法開始制定一夫一妻,然後就是廢除妾,廢除納妾制之後,(一夫一妻)才開始的,如果你要維繫傳統的話,你應該是維繫那一個幾百年來的傳統,不是維繫這83年來的傳統啊,(推動)更平等、更多元以及就是更好的制度,然後使它成為優良傳統的話,又有什麼不可以。」
一方高喊尊重人權、一方堅持捍衛傳統,如何理性對話,是台灣社會正在學習的課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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