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在是太離譜,國道居然有人停車將10歲女童趕下車,女童擔心被丟下,國道拔腿狂奔跑了將近20公尺,有目擊者追上前詢問,還被女駕駛回嗆「關你屁事」,國道警表示,休旅車駕駛在國道停車已經違法,可裁罰3000-6000元罰款,律師更說,女駕駛已經違反「兒少法」遺棄罪和不得讓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的環境等罪,除要面臨3千元至30萬元罰鍰,也將一併公布家長姓名。
有點塞車的國道上,車陣緩慢地向前移動,前方第二台休旅車門突然打開,一個身穿白色衣服,年約10歲的的女童疑似是被趕下車,只能緩緩沿著內線車道走著,後方駕駛因為擔心女童安全,還特地放慢車速,替她擋車,但是丟她下車的休旅車卻繼續前行,嚇得女童在國道上狂奔追車,小客車整整開了20公尺,最後才停下讓女童回到車上。
9日中午左右,目擊者行經中山高速公路時,目睹了整個過程,覺得太危險、太誇張,追上前詢問,為什麼要叫小孩子下車,這很危險,卻被女駕駛回嗆「關你屁事」,目擊者事後將行車紀錄器的畫面PO上網,隨即引起網友撻伐,有人痛批如果有個萬一,家長後悔十輩子都不夠。
國道一副隊長婁自強:「我們會請當事人到我們隊上說明,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,看有沒有違反兒少法規定。」
而對於這樣的離譜行徑,許多基金會都抨擊太過殘忍、粗暴,根本就是身心虐待,也質疑是家長情緒管理太差,才會讓小孩身陷險境,律師指出,休旅車駕駛已經涉嫌違反「兒少年」第四十九條遺棄罪,或第五十一條規定「不得讓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的環境」,除了要面臨3千元至30萬元罰鍰,也將一併公布家長姓名。
國道公路警察局則表示,休旅車駕駛在國道上停車,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可裁罰3000-6000元罰款,將逕行舉發,因這樣的行為也已經涉及公共危險等刑責,下午警方透過行車紀錄器,依據車牌找到丟包的柯姓女駕駛,不過她說因為上班很忙,僅回應下班之後再進一步跟警方聯繫,家長不負責任,直接把小孩丟在國道上的離譜行徑,已經做了最壞示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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