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20歲女子穿低腰褲搭乘男友機車,結果背後露出內褲的褲頭和股溝,引來一名男子騎車一路跟拍,停紅燈時,男子還停在機車後方,還拿相機近距離特寫女子的股溝,停在旁邊的小貨車司機發現,見義勇為下車抓住男子的手,告知女子被偷拍,沒想到男子被送到派出所時,還是堅決否認自己偷拍,但警方根據男子偷拍的距離,相當靠近女子股溝,認定他犯意明顯。
穿著桃紅色上衣的女子跨坐在摩托車後座,因為他穿的是低腰褲,稍微彎腰背後就露出內褲的褲頭和股溝,結果引來色狼一路跟拍,等到停紅燈時,嫌犯居然直接把相機放在女子後方,打算要拍特寫。
記者:「你有拍他嗎?」嫌犯:「我相機壞掉,我要測試,她誤以為,誤以為我要偷拍。」
警方從嫌犯的相機裡,發現女子被偷拍股溝的照片,嫌犯還矢口否認,也因為他直接把機車停在女子後方,刻意拿出相機偷拍的舉動,被旁邊的小貨車司機發現,下車抓住嫌犯的手,女子這時候才發現自己被偷拍。
記者:「那個時候他有在偷拍你嗎?」被偷拍女子:「不知道。」
高市新甲派出所長溫基興:「嫌犯是一路跟拍啊,女子看到,發現到嫌犯時,嫌犯就拿相機起來拍了。」記者:「女子怎麼發現的?」高市新甲派出所長溫基興:「因為旁邊有見義勇為的路人,發現嫌犯拿相機,一直在女生後面拍。」
女子是在公開場合露出股溝,是不是有引人犯罪的可能引發爭議,警方解釋,根據嫌犯拍攝的角度,發現他是蓄意跟拍,而且相機已經相當貼近女子臀部,偷拍動機明顯,嫌犯當時見行跡敗露還想催油門逃跑,往前撞上女子又小腿,這下偷拍兼撞人又多一條傷害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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