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小六年級的教科書出現嚴重錯誤,有家長向校長投訴,例如居禮夫人發現的「鐳」是一種放射線,教科書卻把「鐳」寫成是一種「光」,家長痛批,教科書中的主角還將撿到錢送給鄰居,根本違反目前的品德教育。
記者:「撿到錢怎麼辦?」石牌國小學生:「撿到錢就是送到警察局啊!送到警察局。」
小朋友都知道撿到錢應該交給警察,但是國小六年級的國語課本中,主角卻將撿到的錢送給鄰居,家長批評,小朋友會被教科書教壞。石牌國小學生:「(唸課文)我把剩下的錢分給比我更窮的鄰居。」記者:「所以撿到錢?」石牌國小學生:「可以分給更窮的鄰居。」
就是這本翰林版的國語課本被批評謬誤一大堆,第三課居禮夫人發現鐳,課文中寫到鐳的光可以穿透任何物體,但是鐳是一種放射線,而不是一種光。
課本這樣寫,小朋友也讀得霧煞煞。記者:「鐳是一種光嗎?」石牌國小學生:「應該是吧!」記者:「為什麼?」石牌國小學生:「因為它可以穿透任何物體。」
光是一本小六課本,至少可以找到三個有錯誤的地方,學校的老師也批評教科書都經過國立編譯館審核過,編審不嚴格把關,會誤導學生許多正確觀念。石牌國小教務主任張秋煉:「鐳的那一部分,我覺得是應該要特別注意,因為會把小朋友的觀念搞混掉。」
儘管出版社已經上網更正這些被批評有謬誤的地方,但是許多學校並沒有被告知教科書出現嚴重錯誤,國小學生能夠讀的安心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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