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40幾歲的林姓男子,幾年前透過外籍婚介輔導協會,到大陸相親並順利跟一名趙姓女子結婚,沒想到事後,他發現太太不但不是處女還曾墮過胎,認定跟當初協會「保證娶處女」的口頭承諾不符,一狀告上法院,面對這樣的指控,協會否認曾做過這樣的承諾,法院也認為如果有,已經違反公序良俗,因此判全案不起訴。
音樂襯托下,男女雙方面對面,要尋覓一段良緣,2年前,還是光棍的林先生,到大陸參加這樣的相親活動,跟一名趙小姐認識,最後還順利結婚,卻沒想到回國後,發現太太不是處女,竟然狀告當初承辦活動的協會詐欺背信。提告林先生:「口頭上說過會介紹處女。」
林先生說,當初協會曾口頭保證,會介紹有高中學歷的處女,才讓他一口氣,繳了26萬元費用,並簽下婚姻媒合契約,卻沒想到事後發現,太太不但不是處女,還曾墮過胎,因此決定要提出告訴。提告林先生:「(太太)有妊娠紋,而且不是處女。」記者:「所以你才提告。」提告林先生:「對、對、對。」
外籍婚介輔導協會理事長朱清正:「沒有這個口頭約定,一切都是以合約書為準,這些東西我都要保留,作為法律追溯的權利,根本就是要向我們協會訛詐金錢。」
有了心理隔閡,讓林先生夫妻感情一直不睦,現在他的大陸配偶已經回國,法官也認為,這樣的口頭契約違反公序良俗,因此判全案不起訴,一樁跨海婚姻因為處女2個字,變成悲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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