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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南港女浮屍案,警方確認死者是50歲的黃姓女攤販,也找到她的張姓男友,男子供稱,上週四死者到住處找他,接了通電話後就氣沖沖出門,連手機和皮包都不要,不知道後來死者跟誰接觸。雖然張姓男子供詞有許多疑點,警方也在他家發現兩灘血跡,不過一時沒辦法確認婦人的死和男友有關,暫時將死者男友飭回,擇日解剖釐清案情。
20日晚上10點50分,黃姓女子騎著車,來到男友汐止的住處,把機車停在對面之後,清楚看見,穿著雨衣的她拎著包包,緩緩走進大樓,之後就有如人間蒸發,警方怎麼樣都找不到她離開的監視器,這段畫面成了她最後身影。
死者家屬(2011.1.23):「離開幹什麼?大不了我們被關而已。」警方:「不要這樣子,好啦,好啦!」
家屬生氣的想追打張姓男子,因為他可能是死者最後見的人,但他解釋,黃姓女子有來找他,但接了通電話後,就氣沖沖的衝出去,去哪裡他不清楚,警方已經調閱通聯,追查這通電話的真實性,如果有,是誰打的,又或者是虛構的情節,那麼就能證明張姓男子說謊。但沒拿手機、皮包就出門,實在不太合理,更何況鄰居在當天,聽見女子的爭吵聲。鄰居:「隔壁說有聽到吵架。」記者:「你說隔壁說什麼?」鄰居:「好像聽到房子裡面有女人在吵架。」
兩個女子在吵架,似乎又符合實情,因為警方調查,死者手機最後發話地就是在張姓男子的住處,張姓男子說是女子離開時留下手機,黃姓歌友才會用死者電話打給家屬,那為什麼會說,死者受傷,要家屬去醫院找人,難道跟死者和歌友,以及張姓男子發生衝突?3人的關係又是什麼?
家屬懷疑死者男友和朋友沒說實話,警方也覺得疑點重重,儘管在張姓男子住處發現血跡,確定是人血,但卻不是新的血跡,也有可能是經血,完全沒有直接證據,證明婦人的死和男友有關,只能暫時將張姓男子列為嫌疑人,問完筆錄後讓他回家。
記者vs. 張姓男子:「張先生。」
匆匆關門,不給提問機會,到底死者是生前落水還是死後落水,是不是遭人下藥迷昏,丟棄在水門溺斃,檢警也將解剖遺體,釐清案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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