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一名簡姓女高中學生,遭受校園暴力後,除了施暴家屬不負責賠償,就連向保險公司爭取平安保險理賠,也出了問題。因為長達9個月,30次門診追蹤治療,家長要求理賠,雙方卻對契約內容各執己見,消保官已經介入調查。
哭的傷心欲絕的婦女,就是簡姓女學生母親,說起去年11月的校園暴力,陰影還是留在女學生心中。
受害簡姓女學生:「先揮這邊,然後我暈倒的時候趴在桌上,他就拿課椅,從我後腦重擊下去。」
即使當時對她施暴的鄭姓男同學已經轉學,但遺留在女學生身上的,卻是頭痛毆吐,連簡單的舉手臂都無法做到,課業更是一落千丈。簡姓女學生:「早上起來會暈會吐,有時候右肩舉不上來。」
沒想到,施暴家屬不理不睬,簡女父親決定走司法路徑要求理賠,而簡姓女學生事後出入醫院長達30多次,向保險公司申請學生平安險理賠時,卻因為保險契約內容的認定不一,起了糾紛。
簡姓女學生父親:「條約的敘述,並沒有明確寫說,每次事故只賠5千,(我認為)每次門診,都要實際給付。」
受害家屬、校方和保險公司曾經進行協商,但保險公司卻解釋門診理賠是每次事故而非每次門診,還強調開學時曾發給學校公開信說明,所以並不予理賠。 只是,攸關全台3百萬學生權益的平安保險契約內容產生爭議,保險公司竟然只發公開信告知,而不是修正契約內容。受害的簡女父親氣不過,不排對保險公司提出控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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