罕見判例 少年殺人減緩刑不違法

  • 記者金汝鑫,鄭光達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法官判決少年殺人緩刑引發爭議,不過士林地院提出說明,強調2次減刑於法有據,加上少年犯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判緩刑,對於外界質疑殺人犯緩刑並不公平一事,由於檢察官提起上訴,地院尊重高院審理認定。</p>

這是去年9月盧姓少年殺人落網的畫面,1年後,少年法庭減刑加緩刑,結果是殺人犯不用坐牢,有沒有違法。士林地院襄閱庭長雷雯華:「盧姓少年已經跟被害人父親達成和解,也獲得被害人父親原諒,所以法官認為,這個有法重情輕的情形。」

就算判決沒有違法,可是殺人不用坐牢,還是引發爭議。 士林地院襄閱庭長雷雯華:「 本案依照法律規定,判決並沒有違法情形,至於緩刑是否恰當,因為檢察官已經提起上訴,交由上訴審理認定。」至於殺人的盧姓少年,已經不住在淡水老家,家裡陳設簡陋,70歲的外婆還在捷運站和醫院當清潔工,為了幫外孫湊足每個月1萬元賠償金。

外婆友人:「可憐的人救不到,少年外婆年紀這麼大,找不到工作,只好用媳婦名義到處打工。」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