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長謝長廷前天宣布,將邀請民間公正人士組成五人小組,對他進行徹底調查。不料,這個五人小組的構想,存活不到二十四小時,就告流產。原因很簡單。列名五人小組之中的三人:柴松林教授、王清峰律師、陳長文律師,都先後表達了婉拒之意。五人小組之中,過半數成員不願就任,這個小組當然就組不成了。
謝長廷想要組五人小組,說穿了,是希望藉由有公信力的民間公正人士,為他的清白背書。但是,五人小組既是民間人士,沒有司法調查權、沒有強制處分權,你能期待他們查出什麼驚天動地的東西來嗎?套一句陳長文律師說的話,「公正人士不如公正制度」,謝長廷真想要自清,不如循體制解決,放手讓檢察機關徹底調查。否則,透過體制外的五人小組,一方面等於宣示對現行司法制度的不信任,已經傷了司法;再者,五人小組的調查報告又不具法律上的拘束力,可信度更受質疑。結局雙輸,是最下下策。
要讓檢察機關獨立於政治干預之外,其實並沒有那麼難。改變檢察總長的任命制度即可。現行制度中,檢察總長是特任官,由總統直接任命。從人性來看,總統大概不會任命一個專門和自己唱反調人擔任此一要職。透過了人事任命,總統等於直接把手伸進了檢察機關中,民眾自然也很難相信,檢察機關偵辦皇親國戚時,也能保持平常心。
如果把檢察總長的任命方式,改為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,且把檢察總長的任期制度化,透過民意機關的制衡,或許我們可以保有一個比較超然、不會為政治服務的檢察機關。
我想說個故事。
1972年,美國總統尼克森涉及的水門事件爆發,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考克斯發出傳票,要求尼克森交出祕密錄音帶,尼克森大怒,下令司法部長李察遜開除考克斯,但李察遜不從,並且遞出辭呈,接著,副部長洛克爾蕭斯也跟進請辭,最後,考克斯仍被開除。這就是美國司法史上最著名的「周末夜大屠殺」。但是,接替考克斯的特別檢察官賈瓦斯基仍不手軟,繼續對尼克森窮追猛打,最後終於追出水門事件。我記得,李察遜被開除前,曾有人問他,他是尼克森提名的司法部長,為什麼不服從尼克森的命令?李察遜說:「總統任命我,是要我擔任國家的司法部長,而不是尼克森的司法部長!」什麼時候,我們國家的檢察總長也能有這樣的氣魄?那一天,就是司法真正獨立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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