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吳英昭前天突然公開宣布辭職,時隔兩天,總統府一直沒有出現慰留的動作,這種不作為,反而是另一種明顯的表態,看來,吳英昭真的是非走不可了。只不過,身為全國檢察機關的龍頭,地位如此崇隆,下台卻下得如此淒淒,不免讓人覺得遺憾。
根據法院組織法的規定,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是特任官,由總統直接任命。檢察總長對內領導、指揮全國一、二、三審檢察官,負責偵查犯罪,打擊不法,其權力之大,地位之重要,不言可喻。但也正因為檢察總長握有如此龐大的權力,所以,總統對於檢察總長的任命案,向來都非常慎重。直言一句,總統不可能任命天生反骨,會跟他唱反調的人,去擔任此一要職。事實上,吳英昭從來也不是那種不服從行政倫理的人。
這樣的人,或者說,配合度如此之高的人,為什麼會在此時此刻宣布辭職,而總統府竟然連一點點慰留的動作都沒有?難道說,總統真的已經對吳英昭到了忍無可忍,必去之而後快的地步嗎?
應該這麼說吧!吳英昭或許事事仰體上意,但他對內部的管控,卻已經出現問題。舉例來說,三合一選舉期間,台南縣縣長候選人蘇煥智被查涉及賄選、台北縣縣長候選人羅文嘉捲入走路工事件、宜蘭縣縣長候選人陳定南發生流水席風波,乃至於桃園縣縣長候選人鄭寶清被指涉入非常光碟事件,這幾件指標性的案件,涉案對象的黨派色彩全然一致,這也就難免讓某些人懷疑,檢調單位辦案,是不是特別具有針對性。再加上選舉結果出爐後,執政黨慘敗,那就更讓人有文章可做了。
簡單一句話說,這幾件案子,就算不是吳英昭下令偵辦,但在政府高層眼中,至少,吳英昭沒作好損害控制,或者說,他無力約束下屬,節制辦案進度。如果說,總統任命一位檢察總長,但此人卻不能完全貫徹政府高層的意志,還處處捅樓子,這樣的總長,已經失去當初任命時的意義,怎麼可能再留?
在總統上午高分貝批判檢調單位查察賄選不力之後,吳英昭下午就宣布辭職,時機拿捏得剛剛好,也算是為他司法生涯留下一個有尊嚴的退場。只不過,熟悉檢調生態的人可能還是會覺得婉惜。吳英昭可以因為榮寵不再而辭職,也可以因為公正無私,不為當道所用而辭職,但這兩種去職,意義大不相同。幾十年之後,回頭再來檢視這段司法史,發現第一位在任內請辭的檢察總長,竟然是因為聖眷不顧而黯然下台,那會是一個什麼樣的景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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