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VBS持續追蹤,這家美容院的老闆娘被警方帶回做筆錄,她坦承,小男嬰的生母是個未婚媽媽,因此以10萬塊的代價把小孩讓給別人領養,只是透過他的美容院作為仲介的場所。不過買來男嬰的老夫婦還是堅稱,只是暫時領養不算買賣人口,社會局和檢警也已經介入調查。
找不到小男嬰的親生母親,理髮店老闆娘被請到派出所協助調查,她坦承,男嬰的生母和老婦人,說好10萬塊領養孩子。
美容院老闆娘:「說沒辦法帶孩子,沒錢,窮啊!沒辦法扶養孩子,跟人借錢奶粉和尿布,(老婦人)先給她6萬,就先拿去還債主。」
鄰居和老闆娘都說用10萬塊買來了這個男嬰,原本老夫婦和小男嬰天倫和樂的景象瞬時大逆轉,成了疑似販賣人口的不堪情節,不過老夫婦還是不肯鬆口,強調是暫時收養,擔心被認為是買賣人口。
記者:「拿10萬塊跟她買孩子?」收養者楊先生:「沒有,沒有啦!沒這種事。」記者:「沒有鄰居怎麼會說有?」楊先生:「我不知道,他們亂講,他們猜是我們跟別人買的,我們沒有買。」
理髮店老闆娘說,男嬰的母親是她女兒的朋友,偶爾會借住她家,只知道她是雲林斗六人,年約35歲,叫「小丫」,沒有固定工作,也無家可回。
警方目前也找不到人,已經尋求社工人員協助。台中縣社會局表示,10萬塊是屬於營養給付,還不算是販賣人口;檢察官的看法是,領養男嬰的雙方私底下如果有金錢的往來,一般而言合乎民情,至於是否觸法,要視個案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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