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2名瓦斯抄表員,吃上侵入住宅官司,原因是,這2名外包抄表員,日前到某大樓住家抄表時,當時屋主不在,只有一對年僅10歲和8歲的小兄弟在家,開門時已經告知大人不在家,不可以進來,但這2名抄表員,還是進屋抄表、拍照,事後屋主火大提告,抄表員被依「無故侵入住宅罪」,函送法辦。
蔡姓婦人指著裝在陽台的天然氣瓦斯表,她說,瓦斯公司人員要來抄表,必須進大門後,經過廚房,才能到陽台,但她指控,抄表員明知屋主不在家,只有小孩在家,還是硬是闖進來
提告蔡姓婦人:「弟弟就跟他(抄表員)說,大人不在家,請你不要進來,直接言明了,結果對方說,我們抄表而已,就直接走進廚房。」
蔡姓婦人說,當晚她出門接小孩,家裡只留下8歲和10歲的2個兒子,她之前就叮嚀孩子,不可以讓陌生人進到家裡,沒想到2名抄表員,沒出示證件,就推開門,進陽台抄表拍照,才又離開。
提告蔡姓婦人:「其實小朋友是很惶恐的,他回來在講話還是在抖。」
婦人回家後,得知抄表員來過,立刻打到瓦斯公司查證,但對方一開始說沒派人抄表,接著又改口,有向管理員換證件後才上樓,婦人愈聽愈火大,堅持提告,事後,瓦斯公司想和解,但婦人拒絕。
天然氣公司副總吳瑞麟:「現在看法院怎麼去處理,當然如果法律這樣規定,這樣不行,我們絕對會教育,叫他們只要客人不在,就不行進去。」
警方依妨害自由罪當中的「無故侵入住宅罪」,將抄表員函送法辦,至於刑責,可能會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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