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在21日晚間,槍決6名死刑犯,其中包括陳金火、戴德穎和曾思儒都同意捐贈器官,但曾思儒因為患有B肝,不符合捐贈條件,而戴德穎則是在捐贈前,要進行器官摘除手術的高雄長庚醫院,基於人權考量,臨時決定喊卡,只有陳金火完成捐贈,包括他的肝臟,腎臟、眼角膜和骨頭,可以讓5名病患移植治療。
晚間7點40分,死刑犯陳金火被槍決,立刻送上救護車,轉送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,進行器官捐贈,檢方表示,21日下午與法警抵達看守所,訊問陳金火,他沒有留下遺言,因為要器官捐贈,行刑前也沒吃最後一餐,以及所方準備的高粱酒,陳金火同意捐出1顆肝臟、2顆腎臟、1對眼角膜和骨頭,完成移植後,至少可以讓5名病患受惠。
陳金火老家鄰居:「(槍決)那是應該的,不然他殺了一個人,還讓他這樣消遙法外嗎?」
來到陳金火龍井老家,家屬在他犯下分屍命案後,就低調不再和鄰居往來,對於相隔10年後被槍決,鄰居也只是淡淡地說,殺人償命,這是遲早的。
另一名死囚戴德穎,也同意捐贈器官,原本將送往高雄長庚,進行器官摘除手術,但就在執行前,高雄長庚突然發出聲明表示,死刑犯器官移植,違反國際人權價值,經過討論決定不執行。
高雄二監副典獄長鐘仁貴:「他只說了一句,母親已失智,沒有牽掛,可以安心,我解脫了。」
戴德穎因為不滿女友要分手,兇狠砍殺女友父母,同意器捐想造福其他病患,卻被臨時喊卡,交待遺言後,在晚間6點51分行刑,遺體送往高雄市立殯儀館,由家屬料理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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