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狼翁性侵少女12年!還拍片傳給阿嬤 遭法院重判9年

少女被「爺爺」性侵長達12年,身心受到重創。(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嘉義縣一名年過50歲的退休機車行廖姓老闆,與女友同居期間,竟對女友父母離異、由阿嬤撫養的未成年孫女小美(化名)伸出狼爪。廖男利用長輩身分與經濟照顧的弱勢處境,以買麥當勞等理由誘騙,長年對小美進行猥褻、性侵甚至偷拍性影像傳給阿嬤觀看,惡行長達12年。嘉義地方法院近日審結,依《妨害性自主》等數十罪,合併重判廖男有期徒刑9年2月,全案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廖男與小美阿嬤為交往關係,小美自幼跟著阿嬤生活並稱呼廖男為「爺爺」。廖男明知小美經濟與生活均仰賴其照顧,竟自小美就讀國小開始便伸出魔爪,先是趁小美坐在其腿上時撫摸身體,後續更以買麥當勞為誘因,將小美騙至機車行或在租屋處強制猥褻、性侵得逞。
性侵持續12年還偷拍片還傳給受害女阿嬤看
這段不堪的侵害經歷從2013年一路持續至2025年3月長達12年,即使小美升上高中乃至成年後,廖男仍未收手,甚至多次以手機偷拍小美的裸露私密部位與性影像,還將影片出示給小美阿嬤觀看。直到小美長大後鼓起勇氣反抗並明確警告,隨後在檢警獲報發動搜索下,於廖男住處查扣存有性影像的手機,揭發這起逆倫惡行。
上千次犯行重創少女身心 法院重判9年2月
嘉義地檢署深入追查,統計廖男涉嫌性侵、猥褻及偷拍性影像等犯行高達1110次並提起公訴。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時,廖男對主要犯行坦承不諱。法官痛批廖男身為長輩卻罔顧人倫,利用照護與權勢關係長期侵害年幼女童,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健康發展,且至今未取得被害人諒解,毫無可憫恕之處。
嘉義地院最終依對於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、利用權勢猥褻、拍攝及供人觀覽少年性影像等罪,合併判處廖男9年2月徒刑,扣案手機沒收。至於檢方起訴其中36次指控因僅有被害人單一指述、欠缺其他佐證,判決無罪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