菜刀架愛貓脖子!台中狠婦傳影片恐嚇前夫「送牠上路」下場曝

  • 記者:陳淑芬
  • 發佈時間:2026.11.03 13:28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26.11.03 13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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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女子把刀架上貓脖拍片恫嚇前夫。(示意圖/TVBS資料照)

台中女子把刀架上貓脖拍片恫嚇前夫。(示意圖/TVBS資料照)

台中市徐女離婚2年多後,今年4月間將菜刀架在所飼養貓咪「娜娜」脖子上,拍攝成影片,以Line傳給前夫,並恫稱要「送牠上路」,還威脅要再殺掉她妹妹養的貓,前夫收訊驚嚇報警。台中地院審酌,徐女坦承犯行,並已與前夫和解,依恐嚇罪判處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可上訴。

貓脖子架刀 拍攝影片恐嚇前夫

徐女2023年6月間與丈夫協議離婚,她今年4月24日下午13時許,竟持菜刀架在所飼養的貓咪「娜娜」脖子上,拍攝做勢要殺害貓咪影片,以Line傳給前夫,並傳送文字恫嚇「當初叫你把娜娜帶走,你不要,那麼我只好親自送牠上路」、「我第一個先殺掉娜娜,再來是我妹養的貓,之後阿妮會最後帶走」,前夫收到影像訊息,驚嚇報警。

檢方依恐嚇罪起訴

檢警偵辦時,認為徐女以Line傳送威脅、殺害影片給前夫,但接收對象只有1人,且未散布、播送、販賣、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賞等行為,未構成《動物保護法》犯罪要件,依恐嚇罪將她起訴。

她坦承犯行達成和解 法官宣告緩刑

台中地院審理時,徐女坦承犯行,與前夫達成和解、完成賠償,前夫也同意給予緩刑,法官審酌徐女未理性管理情緒率而以影片、文字等訊息恐嚇前夫,考量她坦承犯行、達成和解,依恐嚇罪判處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,宣告緩刑2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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